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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日期:2019-11-19 07:47  作者: 

近年来,随着地处县城向阳大道的人民大厦、城二小校门外粮油公司住宅楼、县城老街住户等几起火灾的出现,给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水火无情,责任如山,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大力加强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把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刻不容缓。

   一、工作值得肯定

县政府多年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成绩值得肯定。

(一)、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狠抓制度机制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7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社会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有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培训,培训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 全县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

(三)、部门联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火险隐患。消防部门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和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审核验收程序,严格把关;二是不断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累计依法办理违反消防法行为的行政案件53 起,41 家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53 家单位被处罚款。三是大力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对西江盛景家园、江景国际酒店、池河敬老院、妇幼保健院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家,使长期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得以根除。

(四)、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按照消防能力提振计划要求,招聘了25名专职消防队员,有效缓解了现役警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目前全县已建成70家微型消防站,实现了火灾处置“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三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先后拨付500多万元用于消防装备采购,购置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水罐消防车1辆、防护装备300余件套、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器材装备200余套,全县共有市政消火栓138个,消防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问题不容忽视

消防安全工作仍然存在消防公共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消防装备器材条件相对落后,城乡居民家庭和非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消防装备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商业综合体建筑大量增加,现有的消防装备跟不上处置高层火灾等特殊情况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原有的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投入先天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赶不到”、“进不去”,防控难度日益增大;存在应对各种突发火灾的消防器材短缺、消防应急能力较差等问题。

(二)、城乡居民家庭火灾和非消防重点单位火灾比重较大。调研了解到:我县每年80%以上的火灾发生在城乡居民家庭。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居民缺乏安全用电知识,电气线路往往因为短路、超负荷运行、接触电阻过大、漏电等原因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引起绝缘导线、电缆过热形成火灾;二是电线年久老化,长期缺少检查维修,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火灾;三是家用电器发生故障后长期带病运行,没有及时维修排除故障造成火灾;四是用火不慎造成火灾等;反映出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三)、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仍然薄弱。存在一些建设工程及营业性场所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不少群众对安全防火或者不够重视,预防不足,或者缺乏必要的防火知识,自防自救能力很弱;一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消防设施和装备不愿投入资金,甚至还随意改变建筑用途,存在侥幸、麻痹心理,为消防监管埋下了安全隐患;老旧居民住宅小区入户线路老化,小区楼道电线乱拉乱接且未穿管保护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 

三、意见建议

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水平,为建设平安石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监督,加大联合执法,凝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坚持把消防安全作为批准行政许可前置审查项目,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限令整改。抓好重点消防单位以及农村、社区、集镇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消防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创新宣传形式,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着力提升“四个能力”,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三)、扎实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季节、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督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用足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抓好火灾隐患整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三创”加大对城区消防通道清理工作;要认真研究,着力破解农村消防设施基础薄弱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认真落实《石泉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进一步推动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把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公安消防、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定期对消火栓等设施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正规化管理水平。要加强消防工作常规性培训和演练,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科技练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战斗力强、人民满意的优秀消防队伍。   (石泉县人大城环工委黄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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