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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检察院发布《风险提示》有效确保疫情防控落到实处
日期:2020-02-12 08:39  作者: 

近日,为更好地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防控安排和措施,商南检察院与县法院联合发布《关于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行为法律责任的风险提示》,就疫情防控期间四类犯罪进行了风险提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该《风险提示》梳理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暴力、侵财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等犯罪,针对性的提出15条风险提示,包括:一是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犯罪的五种情形,即明知自己已感染或者疑似感染而故意或者过失传播病原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非法行医,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交叉感染,编造、故意传播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恐怖信息等。二是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四种行为,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医用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作虚假广告宣传等。三是暴力、侵财犯罪的三种行为,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传染病疫情职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聚众“打砸抢”或者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事由,诈骗他人财物。四是职务犯罪的三种风险行为,即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

通过联合公布《风险提示》,该院还组织干警详细解读,就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规定向人民群众予以告知和提醒,有效提升了群众疫情防控的法律知识。(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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