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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统计分析研判工作思考
日期:2020-05-19 08:42  作者:张红艳 

基层检察机关统计分析研判工作思考

案管部门是检察机关的数据中枢,对检察业务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是案管工作发挥参谋职能的重要体现,检察业务分析研判通过对阶段性态势或者专题性问题的研究,总结业务运行规律,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笔者将结合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统计分析实际情况,从检察业务分析研判的功能和意义、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一、 检察业务分析研判的功能和意义

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是对检察机关在办案活动中形成的案件信息数据,综合运用统计分析和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采集整理、分类归纳、汇总对比,剖析各指标间的相互联系,发现数据背后蕴含的规律,综合反映业务运行情况、问题和规律,为业务指导及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1.业务分析研判具有信息共享功能。业务部门在不同环节阶段的案件信息、数据信息,在案管部门的连接和监控之中,分析开展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共享整合内部信息,用足用活案件数据,能够做到让信息说话。

2.业务分析研判具有业务管理功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的运行、统计报表系统的对接,检察业务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司法活动网上监督、案件质量网上评查、检察官业绩网上考核的全程动态的办案新机制,分析研判工作的开展,是管理和应用办案系统、评估案件质量的延伸。

3.业务分析研判具有服务决策功能。大数据时代的普及,数据功能得到了更好的发挥,通过对检察业务的各项数据、指标及工作效能的统计管理和分析,对检察业务的运行态势和趋势进行分析研判,能够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加强专题分析,发挥检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效益。

二、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基层检察案管部门分析研判工作存在以下倾向:一是重信息服务,轻数据监管。二是重数据审核,轻业务分析。三是重任务数量,轻数据质量。

制约业务数据分析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分析统计能力不足。对利用统计数据开展业务分析研判、指导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案管部门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服务领导业务决策和指引办案实践的“参谋”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无法及时发现数据背后的质量问题。同时,理论学习不够,知识更新缓慢,缺少钻研精神,造成统计分析实用能力和水平不高,没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影响统计分析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监管力度不够,基础数据准确性不高。由于新统计报表系统和AJ2013的替换对接、升级问题、以及“三大攻坚战”“认罪认罚制度”“扫黑除恶”“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件补录”工作的部署要求,导致干警对系统案卡信息填录标准的不明确, 频繁跨月修改、补录案卡,造成检察统计案件登记卡与检察统计报表不平衡,严重影响基础数据质量。同时,统计员的兼职过多,导致数据审核流于形式,统计监管缺位,流程监控和信息监管衔接不畅,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监督氛围。三是统一分析指标缺乏,研判机制不健全。基层县院存在案件类型偏少,多以盗窃、失火、危险驾驶案为主,案件数量相对于其他地市来说较少,案件基数小,分析研判存在困难,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同时,新的统计报表系统2018年运行,分析五年内的业务数据工作量大,无法通过系统直接查看,2017年之前的案件通过以前手工报表来核实数据,增加工作难度,加上分析指标缺乏,影响分析研判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对提高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计分析培训交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的重要性,不定期组织检察业务统计分析培训学习,建立交流机制。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业务分析小组,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将上级院数据规模大、把握全局的优势与下级院掌握具体案件、工作的优势结合起来,促进业务分析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提升业务分析的深度和精度。另一方便拓宽分析命题,结合案管部门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业务监管信息,针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和撰写评查式专项分析,集中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注重监管数据积累和分析,努力形成一批分析精品。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建设。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突出抓好业务监管和业务分析两大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建立“课题制”分析研判机制,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设题目、出思路,指导谋划选题,着力提升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精准度。落实考核激励机制,将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纳入基层院业务考评体系,充分发挥业务考评的指挥棒和激励作用。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合理配备专业力量,统筹组织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和文字功底好的同志参与业务分析研判工作,建立业务分析人才库。推进交流共享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召开座谈会、专题培训和网上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挖掘数据热点和专题选材,加强业务交流。

三是夯实数据质量,促进流程监控和信息监管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案管集中管理原则,坚持业务信息统一采集、数据统一提供,保障业务分析研判源头数据质量稳定、安全、可靠,为撰写优质的业务分析研判报告奠定基础。一方面加强基础数据审核,通过案件信息变更审核、表内平衡关系审核、人工审核等修正案件信息填录问题,保障基础数据准确性。另一方面加强数据监管和流程监控职能交融,建立“案件周审核、案卡月校对、案件季评查”监管模式,坚持案卡和报表检测的常态化,通过异常数据监管为流程监控提供重点关注方向,凝成监管合力,及时发现业务不规范问题,真正将检察业务数据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和指导检察业务发展的“风向标”。(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韩俊英 卢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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