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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 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
日期:2020-08-18 15:56  作者:张泰英 李粉玲 

今年以来,为了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该院制定了开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活动的内容,主要由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各内设机构做好业务宣传配合工作,同时明确了宣传纪律,确保宣传活动有序进行。

二、形式多样,开展活动。主要突出宣传了2019年以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整体情况、开展专项活动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等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今年年初,副检察长张泰英组织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学习高检院、省院和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通知》,提高了各内设机构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部署,明确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仅仅是控申业务部门的工作,也是各业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履行检察职能的具体体现,对于控申部门按程序移送的案件,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高检院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七日内程序答复和三个月实体办理结果答复的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各内设机构积极稳妥化解检察环节信访矛盾纠纷,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二是今年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形势,副检察长张泰英组织干警深入峦庄镇西楼村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检察职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为民情怀,厚植检察根基;三是在日常接访中,第三检察部控申干警协助检察长、副检察长在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在接访期间,对来访群众进行释法说理,特别是对一些上级交办案件和来信信访人,在办理信访案件时,不是采取简单的直接答复,而是采取与信访人面对面的谈话方式,对信访人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对信访人一时难以接受的办理结果,又及时与上级院进行联系,采取远程视频接访的形式,市、县两级院联合接访,共同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同时对于一些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控申部门干警亲自去相关机关单位了解情况进行沟通协调,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使信访人满意而归,与此同时开展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因案致访、致贫问题,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四是今年6月份,由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牵头,组织院扫黑办、民行部门、办公室有关干警开展上街宣传活动,主要宣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成效、12309检察服务职能、检务公开知识、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及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摆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诉讼、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检务公开、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职能的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司法为民,成效显著。通过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有关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落实了高检院党组有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等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好成效。坚持为民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理念,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在宣传活动开展期间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实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信访,让法治信访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实现了“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的要求,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做法和成效,努力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社会参与度、提升了活动影响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张泰英 李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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