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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案件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日期:2020-11-03 09:40  作者:韩俊英 张红艳 

关于强化案件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案件管理中心承载着管理、监督、服务、参谋、案件评查等工作职能,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案件管理中心如何以规范执法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案件监管,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笔者有以下几点粗浅看法。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效率

一是完善流程监控机制。建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巡查制度、流程监控问题台账、流程监控工作重大问题处理清单,详细记录日常工作中的疏漏之处及优秀可取之处,建立信息填录错、漏情况登记,适时进行督促纠正,确保人人熟练掌握填录要求,件件案卡信息符合标准。建立“案件周分析、案卡周校对、案件月评查”监管模式,每周及时分析案件受理情况和审结情况,坚持检察官办案情况季度统计,对发现案件在案卡填录、办案时效、系统文书制作及打印等方面存在问题,通过采取口头提示、网上提醒、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形式,提醒改正,问题均得以及时解决,梳理总结司法办案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和监督。认真按照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工作规定,开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针对2019年以来接收登记的涉案财物,从财物数量特征是否与实物相符、信息录入是否全面正确、流转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合理改善保管场所,投资配备保密柜,安装防盗网、防盗门,部署安装监控系统,实现了赃证室管理系统的全覆盖,确保进入赃证室的所有物品均能做到标签识别,贵重物品拍照后存入保险柜,提升了案管部门的物品保管能力,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涉案款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三是深化电子卷宗应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全面规范制作使用电子卷宗系统,案管接收的所有审查起诉案卷全部及时、高效、准确制作电子卷宗并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大提高了承办人的办案效率,在实现司法办案中规范、高效传递共享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电子卷宗全覆盖。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实现案件精细化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组织“案件质量提升月”活动,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案件严格按照评查标准、文书制作规范进行细致评查。通过线上查看办案程序审批、线下翻阅卷宗等形式进行逐案评查,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针对评查出的瑕疵问题,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确保案件质量评查不走过场,评出实效。同时,选派一名检察干警进入商洛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季报、年报工作,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及时总结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激发办案人员办案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二是依法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执业权利。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紧盯短板,完善配套设施,打造“自助式”交流平台,做到“三个及时三个迅速”,及时核准迅速登记、及时联络迅速通知移交、及时落实迅速反馈结果,强化服务,提高接待水平。通过电子卷宗统一上传制作,为律师提供阅卷加密光盘,节约律师复制卷宗时间,获得广大律师的一致好评。三是加强统计报表分析工作。建立日常督查机制,确定专人每天进行案件信息传递审核工作,引导和督促业务部门真实准确填录信息,根据上级院针对报表问题情况的通报,积极进行报表反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源头填录问题,确保案卡信息完整、规范。坚持案卡和报表检测的常态化,登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借助“巡逻车”每日进行案卡规范性检测和报表一致性审核,分析查找错误原因,将检测结果及时向承办人反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统计系统提取最新准确数据,加强对报表重要数据项目、易出错项目,如涉黑涉恶信息、涉案金额等案卡信息的人工审核,推动办案人员对案卡规范性填录的重视,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年通过“巡逻车”查处共性问题,如承办检察官身份未填写、不捕理由未填写、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伤亡情况未填写等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员完善修改补录案卡信息,配合完善系统升级信息补录工作。同时,每季度对相关业务数据准确性、逻辑关联性进行分析梳理,有效利用案管平台提供的基础功能,制作案件综合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努力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以信息工作为龙头,强化案管宣传,增强检务公开透明度

一是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为实现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严格按照《商洛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细则》,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季度督促制度,充分结合统计系统,汇总每月生效法律文书,督促承办人员及时公开。通过建立“四项注重”、强化“四项核查”、坚持“严把四关”、“三个四”工作法,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同时,将操作程序制成简单的流程示意图,发放承办人手中,对于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及时协调技术部门解决或向上级院汇报,建立学习交流群,贯彻执行上级院的相关指示要求,对上级院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提升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文书“零错误”目标,促进办案部门全面、规范、及时公开案件信息。2019年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二是调研信息宣传取得新突破。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建立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确定宣传主题和内容,多角度多形式讲述案管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并及时宣传案管职能及成效,总结好的做法,提炼案管工作经验,根据信息调研情况择优刊发,好的经验、做法推荐至市院案管办、县委政法委。2019年调研和信息取得量的突破,质的飞跃,成绩喜人。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丹凤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受理规则》,通过七条举措,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督促发布典型案例重要案件信息,加大流程监控力度,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系统操作流程,规范填录信息。为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丹凤县检察院关于协助司法局考察选聘人民监督员实施方案》,协助县司法局聘请10名人民监督员,落实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工作。(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韩俊英  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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