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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院检察技术工作现状及对策
日期:2023-03-30 10:52  作者:刘溪 

浅析基层检察院检察技术工作现状及对策

科技强检,是检察机关实现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由之路。检察技术工作担负着科技强检建设的重要职责,已成为基层院各项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有力支撑,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技术力量还很薄弱,科技强检的步伐进展缓慢。

、基层院检察技术工作的现状

检察技术部门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体实施勘验、检查,进行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文件检验鉴定以及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客观性、科学性、可靠性专门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远程侦查指导等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的重任。目前基层检察院技术工作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人才匮乏

大部分基层院从事检察技术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都是由懂一些计算机知识的人员组成,大多数没有除计算机以外的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与检察技术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有的基层院,除了同步录音录像和照相、摄像等视听技术外,其它门类的技术工作根本就无从做起。比如,业务部门受案后,只能收集资料,然后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作出科学有效的鉴定,专业的检察技术人员相当乏。

(二)基层院技术业务举步维艰

在多数基层院,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检察技术业务的发展举步维艰。有基层院将与法律监督有关的业务部门视为检察机关的重点部门,而作为技术保障的检察技术人员大多被安排在办公室管理,被视为非业务科室有些基层院对于科技强检和运用技术手段办案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干警认为科技手段用不上,靠传统的办案方法也能办案科技设施、设备投入大,平时办案少,技术检案也很少,会造成设施、设备的闲置;部分干警对检察技术工作认识不到位,致使依靠科技手段办案和检察技术业务的开展、提升受到束缚。

(三)基层院技术人员水平有限

现在高科技犯罪手段不断出现,但是部分基层院现有的技术人员由于知识结构老化,业务水平不高,实战经验较少,安于现状,其素质和水平很难担当和胜任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而且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基层院也没有能力对这些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整体水平得不到相应的提升。

二、基层院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检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技术人才队伍是科技强检的重要力量。对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应纳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部分,作为科技强检的人才支撑,战略和全局的角度高度重视、制定长期发展人才规划由上级检察院统一协调,将各级基层院的技术人才统整合,形成全面的“技术鉴定人才中心”。

(二)着力加大检察技术人员培训力度

基层检察院立足现有资源,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养,要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把热爱检察技术工作的年轻干警调到技术岗位来工作,并在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培训后职级待遇等方面加以倾斜,把教育培训与考核、任用挂钩。将教育培训成绩作为干警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管理机制。将现有技术人员培训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技术人才作用。

(三)紧密融合,为检察业务提供技术保障

检察技术工作是以检察业务工作为基础来开展的,检察业务工作开展依靠检察技术工作为平台来支持的,因此,检察业务工作与检察技术工作是否紧密结合、智能办案和技术办案是否紧密融合,直接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因此技术力量与业务力量进行优化组合,技术人员要主动投入到公益诉讼办案取证、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助等工作中,拓宽眼界、研究创新技术,最大程度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为检察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刘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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