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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检察院“四个强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日期:2023-06-29 10:04  作者: 

今年以来,商洛市山阳检察院紧紧围绕清廉山阳建设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通过“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落细落实。

强化党建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发挥机关党建在清廉机关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党性教育中心、廉政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等“红色基地”,以现场教学、活动践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警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截至目前,已开展主题党日7次,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3次,警示教育2次。

强化示范带动,突出亮点建设。紧紧围绕“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凝心传帮带·聚力争三有”结对帮学促提升活动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辐射,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带动清廉机关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通过开展3期“领导干部上讲台”,2期“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干警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加大清廉机关建设宣传力度。坚持集体学习、交流研讨、推送学习心得、倡导廉洁过节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增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让学廉思廉践廉成为干警日常自觉。结合“三个年”、“五型”机关创建、“三有”争创活动,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善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优化督导考核方式,加强平时常态化指导,季度检查考核,形成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闭环链条,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开展检务督察2次,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件,机关内部管理和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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