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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代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基本现状和对策
日期:2023-07-06 08:43  作者:向博 

浅析新时代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

基本现状和对策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职能发生转变,人员分类管理进行了大调整,机构改革进行了大整合,基层检察院进入了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转型期,需要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业务素质突出、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大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新问题日渐凸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基本现状
  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至今,各项改革政策已基本落实落地,机构改革已全面完成,人员完全实行了分类管理,改革后的队伍建设现状有了较大变化。
  (一)人员配置方面。根据司法改革要求,基层检察院85%左右的检察人员全部配备到业务岗位,相比司法体制改革之前,检察机关内部人员配置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人员分类后司法行政人员配备不多,综合岗位人员有所减少;二是基层检察院临聘书记员和司法协警增加,更好地满足了工作需要。
  (二)人才建设方面。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人才培养方面下了大力气,以网络教育培训课程和检察官学院轮训为主要依托,大力加强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各地检察机关还通过建立专家人才库等方式重点培养专家人才,依托地方组织部门组织的人才锻炼机会加强后备人才、递进人才培养,开展业务比武进行练兵,队伍专业素能有了一定提升。人才引进方面,招录专业和学历都提高了要求,队伍人才专业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职业保障方面。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实行了分类改革,不同类别人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从现行的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模式来看,改革后职业保障加强了,职业待遇得到较大提高,职务晋升空间得到很大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得到了较大激发。
  二、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检察队伍离新时代干部“四化”标准还存在差距。一是存在能力不足的潜在风险。当前检察机关45岁以上的干部中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新型犯罪应对能力不足。部分年轻干警学习积极性不高,内生动力不足、办案经验不足、办案质效不高。二是队伍进取精神不足。当前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复杂,法律法规门类较多更新较快,很多干警往往疲于应付,自觉学习法律新知识更新升级跟不上,并且检察队伍对外交流不多,人员相对固化,活力不足,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个人发展受限,难以留住人才。西部地区的基层检察院,招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缺乏竞争力。首先,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干警经济待遇较低。特别是异地考进的干警首先要面临住房、交通等诸多问题,其经济收入不能满足正常生活支出,往往需要父母资助。其次,检察人员与党政部门岗位交流机会少,千警职位上升空间不大。而同期参工在党政部门工作的同志,职位晋升的机会要多得多。因此,部分干警荣誉感和幸福感缺乏,人才流失严重。

(二)不同职务序列差距引发的队伍矛盾。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不同职务序列人员待遇和职业道路发展空间差距较大,造成了“大部分人”和“少部分人”之间的矛盾,出现了人心不稳、部分干警丧失工作激情或上进动力等情况,不利于队伍稳定和良性发展。
  (三)司法法警使用和管理成普遍性难题。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职责包括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法律文书送达等九项职责。实际工作中,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量很少,法警队伍人员补充较慢,除了军转干部,多为年纪较大且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转任。法警充分履职和管理问题突出,司法警察队伍逐步被“边缘化”。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强化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加大对干警业务的培训一是要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推进人才强检。业务岗位应全部具有法律专业素能,技术、新媒体宣传等岗位也要实行专业化配置。二是要大力支持在职学习,为干警创造良好深造条件。三是要大力提升培训规格及培训内容,注重实战练兵。
  )加快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加强对干警的关怀不断落实好顶层设计,强力保障政策落实落地。上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协调好组织、人社、财政等系统,简化基层检察院操作化流程,化解推进职业化保障方面的地域性阻力,加大对政策落实不力部门的问责力度。对司法行政人员,侧重体现组织关怀的激励性,如适当行政职务职级优先晋升经济鼓励等;对检察辅助人员,侧重依能力兑现制度的激励性,突出择优晋升条件,激发工作干劲;对员额检察官,侧重赏罚分明的激励性,通过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和等次评定强化工作动力。
  )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履职作用。一是准确把握改革后的职能定位。司法警察的工作可以向以下几方面转变:协助调查取证和自行侦查工作;加强与办案部门工作的配合;强化司法警察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保护功能。二是探索和适应新的履职重点。司法警察结合检察机关重点工作,寻找自身履职重点,发挥自身更大价值。(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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