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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力促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日期:2024-03-08 09:32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认真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商南县检察院积极推进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持续在衔接力度、广度、深度、精度上狠下功夫,构建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协作,加强部门配合。内部沟通的重点在案件的发现与移交上,刑事检察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需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在提出部门意见后,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办理,行政检察部门全面审查,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需要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其他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等提出意见。

二是完善机制,形成共治合力。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更优执法司法合力,加强内部协作,保证案件办理线上顺畅流转。《意见》得到市院的转发,根据《意见》,现已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意见20份。

三是综合履职,加强后续追踪。在发出检察意见书后,不做甩手掌柜,对行政机关回复和处理检察意见的情况加强后续跟踪督促,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避免纸面处罚。对行政机关不采纳、不处理、“发而不回”等情况再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以综合履职强化检察意见、建议的刚性,做实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陕西省商南县检察院 李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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