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探索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耿鑫
在新时代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从单纯的刑事领域,拓展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元领域,力求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果仅仅依靠单一的主体力量,难以实现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效果。为此,该院积极与各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构建具有山阳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辖区内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建立社会调查工作信息保密制度
(一)必要性测评程序先行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在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前,严格审查其必要性。例如,在对部分涉及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时,通过与学校、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发现部分未成年人仅需对其家庭环境及个体心理状况进行简单访问,便能获取足够信息用于后续帮教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大规模调查工作可能导致的不必要信息泄露,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通过制定了详细的必要性测评标准,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未成年人过往表现、家庭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调查工作精准开展。
(二)明确调查员准入标准
为保证社会调查工作的全面性与精准性,该院对社会调查人员的资格作出明确要求。参与社会调查工作的调查员,不仅要具备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还需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以便更好地与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沟通。该院定期组织调查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内容涵盖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沟通技巧、调查方法等。同时,所有调查员及参与调查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与该院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一旦违反保密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此规范调查人员的行为。
(三)规范调查方式方法
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时,该院注重细节,规范调查方式方法。社会调查员外出工作时,一律着便装,不使用带有单位标识的车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在确定调查地点时,提前与调查对象及其监护人充分沟通,尊重他们的意见,选择合适且私密的场所,如社区调解室、学校心理咨询室等。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始终保持耐心、温和的态度,运用专业技巧引导未成年人及相关人员表达真实想法,确保获取的信息准确可靠。
(四)加密保存调查资料
调查工作结束后,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相关调查资料采取严格的加密保存措施。建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资料保管室,配备先进的加密存储设备,对纸质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电子资料设置多层加密权限,仅允许特定授权人员访问。同时,制定严格的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流程与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资料传播,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二、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工作平台系统
(一)打造接收案件平台
该院积极与山阳县政法机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搭建信息化接收案件平台。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引入专业司法社会工作机构作为辅助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严密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通过该平台,我们能够及时接收来自各渠道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与快速响应。例如,当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可通过平台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传递给该院,该院随即联合司法社会工作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二)构建互动交流平台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社会支持力量之间的沟通协作,该院建立了互动平台。授权所有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支持力量进入该平台,被授权的司法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平台上查询各组织机构的通讯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同时,他们还能根据案件需要,在平台上组建工作小组,进行信息传递、方案研究等工作。这一平台的建立,打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资源共享与高效协同,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设立测评反馈平台
为全面评估案件办理效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该院设立了测评平台。通过自我测评以及未参与案件的第三方主体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过程与结果进行全面测评。测评内容涵盖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改善情况、家庭关系修复情况、社会融入程度等多个方面。测评结果将作为我们调整工作策略、优化服务方案的重要依据,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
(一)争取政府支持,广泛宣传动员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通过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开展街头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社会支持工作的重要性。该院联合各职能部门,共同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利用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及工作成果,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与参与度。同时,积极推动各职能部门参与、协调各项社会支持工作,将基层社会力量充分调动起来,打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渠道。例如,我们与山阳县教育局合作,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双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在工作中,该院注重加强刑事程序与行政程序教育帮教的双向衔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民政、教育等行政部门沟通协作,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救助、复学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我们及时介入,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教方案,加强跟踪回访,确保教育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这种双向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谋取最大福祉。
(三)强化社会协同,营造良好氛围
团县委、县妇联等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院积极与这些组织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它们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优势。团委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他们提供学习辅导、心理陪伴等服务;妇联则聚焦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同时,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进来,如本地的爱心公益协会,为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物质帮助。通过各方协同合作,在山阳县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该院将持续努力,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山阳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