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与创新思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业务工作是立身之本。实现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分析政治与业务融合的现实意义,结合检察工作实践,探讨当前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具体路径。
一、 检察机关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党的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将政治融入业务,能够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使检察履职成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例如,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工作中,从政治高度认识问题,才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提升检察履职质效的内在需要
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有助于检察机关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局限。通过从政治角度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矛盾根源,能够更精准地适用法律,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以政治担当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
(三)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关键举措
推动政治与业务融合,能够促使检察人员在业务实践中锤炼政治素养,在政治学习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这种双向促进,培养既精通法律业务,又具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复合型检察人才,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当前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部分检察人员对政治与业务关系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认为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没有认识到政治对业务的引领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单纯追求法律条文的适用,忽视案件处理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和社会效应。
(二)融合机制不够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系统的政治与业务融合机制。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往往相互独立,没有形成有机结合;在案件办理流程中,缺乏将政治考量融入案件分析、决策的具体环节和规范要求,导致政治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三)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一些检察人员政治理论水平不足,不能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在业务工作中难以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面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部分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存在短板,无法有效将政治要求转化为实际的履职成效。
三、推进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检察人员的必修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政治与业务的内在统一性,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2.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讲政治”贯穿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问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例如,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充分考虑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深度融合
1.完善决策机制:在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等案件讨论决策环节,明确要求将政治考量纳入案件分析内容。建立重大案件政治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产生重大政治影响、社会影响的案件,提前进行风险研判,制定应对预案。
2.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政治与业务融合情况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设置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等考核指标,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政治与业务融合的成效进行量化评价,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检察人员主动将政治要求融入业务工作。
3.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开展“政治+业务”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实务部门业务骨干围绕政治理论、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进行授课,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例如,举办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培训,既讲解相关政策文件,又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检察履职要点。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融合实效
1.在法律监督中落实政治要求: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业务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在刑事检察领域,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以政治智慧破解业务难题:面对复杂疑难案件和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政治智慧和法治思维寻求解决方案。在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既要严格依法打击犯罪,又要注重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追赃挽损、矛盾化解等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典型案例培育:注重挖掘和培育体现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例如,选取在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组织检察人员学习,引导其在类似案件办理中主动践行政治与业务融合的理念。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融合基础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将政治与业务融合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强化实践锻炼:通过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参与重大案件办理等方式,让检察人员在实践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例如,组织青年检察人员参与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化解信访积案等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加强廉政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廉洁从检,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保障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检察机关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方书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