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背景下,检察机关要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信访案件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平台,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效履职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实质性解决,对于检察院做好信访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 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检察信访工作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受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诉讼活动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从而捍卫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次,检察信访工作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关键环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信访工作为公民权利救济提供了法定途径。通过处理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彰显法治文明和人权保障水平。
最后,检察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涉法涉诉信访往往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检察院通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个别问题蔓延成普遍问题,起到社会“减压阀”和“稳定器”的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国家治理大局。
二、 准确把握当前检察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以及信息化浪潮深入发展,检察信访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存在“攀高”现象。检察环节信访往往存在“攀高”心理,常常就同一问题向上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至基层检察院投送信访材料,甚至经常致信各级院检察长。信访人普遍认为接访的部门级别越高,阅看信访件的领导职务越高,信访事项就越能得到重视,也更容易实现,导致信访件数量呈倒三角形,大量信访件经审查后依法仍需转回有管辖权的基层院处理,造成了司法资源的空转与浪费。
2.存在多头信访的现象。信访事项多数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的判决与裁定或者公安机关立案、不立案决定等情况有关,因此信访人不但到检察机关信访,而且会到作出原处理结果的机关及其上级机关信访,甚至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信访。多头信访现象也导致检察环节的信访积案往往与法院、公安等机关的信访积案存在重合,形成“一案多投”的局面,统筹化解难度大,对跨部门、跨系统的的协同化解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3.化解难度较大。当前信访反映的问题涉及领域广泛,新旧矛盾交织,案情往往盘根错节。特别是在经济纠纷、征地拆迁、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与现行政策法律交织,利益诉求多元复杂。实践中,部分信访人对信访机制较为熟悉,甚至在接受过经济补偿、签署息诉罢访协议后,仍会选择特定时间、地点再次缠访、闹访。相关调研显示,积案中重复访占比较高,内容涵盖“四大检察”各方面,主体涉及社会各层面,人员构成复杂,诉求顽固性强,彻底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难度非常大。
4.不理性信访现象时有发生,工作环境日趋复杂。实践中,缠访、闹访、越级访等情况依然存在,少数信访人存在“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等错误观念,或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给接访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如何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又做好教育疏导、情绪安抚工作,有效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是对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的综合考验。
三、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质效
应对上述挑战,需要检察机关精准施策,综合运用法治方式、群众工作方法和科技手段,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 深化释法说理,强化普法宣传,引导信访群众理性维权。 这是从源头上减少“攀高”、“多头访”和不理性信访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每一起信访事项,尤其是不予受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可以制作说理充分、通俗易懂的法律文书,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解释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争取理解。要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普法,利用检察开放日、典型案例发布、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信访受理范围、法律救济途径等,明晰“诉”与“访”的界限,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逐步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2. 完善内部协作与外部联动机制,有效应对“攀高”与“一案多投”难题。 对内,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各内设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理机制。强化初次信访办理质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完善信访件流转跟踪反馈机制,减少内部空转。对外,要主动加强与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以及法院、公安等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联合接访、共同化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避免“政出多门”和程序空转。
3. 健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着力提升信访积案化解实效。 针对复杂疑难信访案件,要跳出简单转办、书面审查的窠臼,积极探索和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代理、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手段。特别是对于有化解可能但生活困难的信访人,要依法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可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力量参与,促进实质性化解。要建立重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台账,由领导包案,整合资源,一案一策,全力攻坚。
4. 强化队伍建设与科技应用,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支撑。 要加强信访检察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要关心关爱一线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全保障。同时,要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信访信息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为科学决策和精准化解提供数据支持。优化网上信访平台功能,提升网上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5. 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公正并重,从根本上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信访工作是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重要窗口。对于信访反映的确属错误或瑕疵的案件,要敢于监督、依法纠错,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同时,要通过信访案例倒逼司法办案质量提升,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从根源上减少因司法不公、不规范引发的信访问题,以公正司法赢得群众信任,从根本上为信访工作减量降压。
四、结语
做好新时代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体检察人员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信访工作规律的认识,准确把握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更高的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这项“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张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