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犯罪的涉案人员呈现低龄化等特点,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群体涉案问题突出,一些电诈、洗钱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世不深、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蛊惑、引诱其出售、出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甚至将部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发展成为“卡头”,社会危害严重。《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的司法适用标准,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宽处理。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司法实践,从成因分析、防治措施及制度完善等角度展开探讨。
一、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案件数量激增,低龄化趋势明显
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罪的未成年人增长较快,根据最高检数据,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罪1910人,帮信罪782人,掩隐罪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2倍、16.7%.92.1%,占未成年人犯罪的8.5%,同比增长2.6个百分点。
(二)犯罪手段单一,以“两卡”交易为主
未成年人多通过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或提供社交账号参与犯罪,部分案例中甚至协助架设GOIP设备(虚拟拨号设备)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持。例如,襄阳市某职校学生陈红娟(16岁)因出借手机参与引流,被认定为帮信罪。
(三)组织化与跨境化特征突出
犯罪链条呈现“卡农—卡商—卡头”的层级结构,未成年人多处于链条底端,成为“工具人”。部分团伙利用跨境技术手段(如虚拟货币、区块链)规避监管,进一步加剧治理难度。
三、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意识薄弱与经济驱动
未成年人对帮信罪的违法性认知不足,易被“高薪兼职”“轻松赚钱”等话术诱导。经济方面的需求迫切,部门辍学、无固定职业的未成年人因缺乏收入来源,易被犯罪团伙以“日结报酬”吸引。
(二)家庭、学校与社会监管缺位
部分家长忙于生计,疏于对子女的监护与心理引导,家庭教育失责,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结交不良群体。部分学校的法治课程流于形式,缺乏针对网络犯罪的专题教育。金融机构的监管存在漏洞,未成年人开卡审核不严,部分银行未落实“监护人陪同”制度,导致“两卡”轻易流入犯罪链条。
(三)技术漏洞与犯罪链条专业化
犯罪团伙利用技术手段(如虚假招聘广告、钓鱼软件)精准筛选目标,并通过“话术培训”规避侦查。例如,某案例中,犯罪分子通过境外远程控制境内设备,未成年人仅需提供账号即可参与犯罪,难度低。
三、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的防治措施
(一)强化家庭监护与教育引导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积极履行家长义务,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督促家长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关注子女行为变化,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让老师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在学校有的放矢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正确思想道德情操,增强法律意识。
(二)完善学校法治教育与心理干预
邀请司法人员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解析“帮信罪”法律后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对留守儿童、辍学学生等高风险群体的关注,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提供心理咨询与行为矫正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心理矫治,开发“防诈教育”公益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治理格局,构建多元化帮教体系。
(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与行业监管
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整治“黑网吧”“黑中介”,打击非法产业链,封堵虚假招聘信息传播渠道。规范金融与通信行业,严格审核未成年人开户用途,对异常交易实时监测并预警。切实落实电信运营商实名制,限制未成年人开卡数量,建立“异常账户”分级管控机制。
(四)技术赋能与数据协同治理
探索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分析未成年人账户异常交易特征(如高频转账、夜间操作),实现精准拦截。打通公安、金融、教育系统数据,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构建未成年人涉罪风险动态监测平台。
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的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多方协同发力,构建“预防—矫治—回归”的全链条治理机制,方能遏制未成年人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人”,护航其健康成长。(于晓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