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检务保障监督管理的核心抓手,是新时代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本文以基层检察机关为研究对象,立足“三个管理”总体要求,结合剖析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在理念认知、机制运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提出构建“政治引领—全链管控—数字赋能—结果闭环”的绩效治理体系,为提升基层检察机关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检务保障精准性提供实践路径与理论参考。
一、基层检察机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价值与实践基础
(一)核心价值定位
1.政治保障价值:通过绩效目标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对接,确保中省政法转移支付等资金优先投向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重点领域,以财务保障的政治自觉践行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2.效能提升价值:依托全周期绩效管控,实现资金从“被动保障”向“主动赋能”转变。3.监督制约价值:构建“预算—执行—决算”全程透明机制,结合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联动,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彰显司法廉洁性。
(二)实践基础支撑
近年来,该院创新“二分法”预算规划,建立三年滚动储备机制,推动绩效目标从“经验拍板”向“数据建模”转型;建立绩效目标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资金匹配业务需求变化。这些实践为系统研究提供了鲜活样本,印证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可行性。
二、基层检察机关预算绩效管理的现实困境与成因剖析
(一)主要困境
1.理念认知存在偏差:部分基层检察机关仍存在“重办案、轻保障”“重投入、轻产出”的倾向,业务部门对预算编制参与度低,将绩效管理简单视为财务部门的单一职责,导致绩效目标与业务需求脱节。
2.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预算与绩效一体化程度不足,已有基层院虽建立“编制有目标、事中有监控”机制,但部分基层院仍存在预算编制粗放、执行监控滞后、评价结果闲置的“三段式割裂”问题。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多以“完成办案数量”等产出指标为主,缺乏“案件服判息诉率”等效益指标考量。
3.技术支撑相对薄弱:多数基层检察机关尚未实现财务管理与检察业务系统的数据融合,预算执行监控依赖人工统计,每月需财务人员汇总执行数据,且难以实现实时预警。
(二)成因剖析
1.制度保障缺位:虽有上级检察机关宏观要求,但针对基层层面的专项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健全,绩效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细则等操作性规范缺失,导致基层院“无章可循”。
2.协同机制不畅:未建立常态化的财务与业务协同机制,预算编制时缺乏业务部门深度参与,执行中缺乏动态沟通,评价时缺乏业务数据支撑,形成“财务管钱不管事、业务管事不管钱”的壁垒。
3.资源配置不足:基层检察机关受编制限制,难以配备专职绩效管理人员,且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有限,无法支撑智慧财务平台建设,技术赋能滞后于管理需求。
三、基层检察机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创新路径构建
(一)强化政治引领,树立绩效治理新理念
1.锚定政治方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建立“党组领导、财务牵头、业务主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把绩效目标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紧密结合。
2.深化理念转变: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享等形式,传导“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由财务人员向业务部门解读绩效政策,推动业务干警从“要资金”向“谋效益”转变。
3.践行节约理念: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全流程,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建立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绩效工作根基
1.优化人员配置:明确专职绩效管理人员,通过招录专业财务人员、选派业务骨干兼职等方式,解决“一人多岗”问题,确保绩效管理专人负责、专业推进。
2.强化能力培训:建立“分级分类+实战导向”培训体系,重点培训零基预算编制、绩效指标设计、成本效益分析等技能,以“传导培训”模式,实现知识共享。
3.建立激励机制:将绩效管理成效纳入财务人员与业务部门考核评价,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全员参与积极性。
四、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绩效工作保障
1.构建协同监督网络:整合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力量,建立季度联合检查机制,重点核查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监督合力。2.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基层检察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绩效目标设定、监控、评价、应用等各环节操作标准,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3.强化责任追究:对预算编制虚假、资金使用低效、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依规依纪追究相关部门与人员责任,彰显绩效管理严肃性。(商南县检察院 何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