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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一万欠款 持刀刺伤二人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只为了一万元欠款,一时冲动之下,竟然持刀朝对方的胸部、面部等要害部位捅去,致使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近日,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3年8月12日晚9时许,卢某从华县海澜之家服装店门口骑摩托车载其妻子宁某回家,途经新秦北路城北加油站处,被赵某以宁某欠其一万元为由将二人拦下。在赵某同二人争吵时,卢某堂弟卢某某刚巧路过并了解情况。赵某与卢某、卢某某三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起来。厮打中,赵某持刀将卢某胸部捅伤,将卢某某颜面部、左肘部捅伤。经鉴定:卢某属于重伤,卢某某属于轻伤。(华县人民检察院  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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