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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 受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防卫过当  受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

本是受害人,却因防卫过当变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近日,合阳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姚某。

2016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姚某酒后因琐事与同样喝过酒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郝某、薛某发生争执,郝某、薛某对姚某拳打脚踢,薛某还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戳伤姚某,在姚某起身脱逃时,薛某持匕首追打。在逃跑中,姚某从别人手中夺过一把菜刀后继续逃跑。薛某追上姚某后二人持刀互殴,薛某受伤逃跑。姚某追撵并持刀砍伤薛某,致薛某身上几处轻伤。

本案一开始,姚某被薛某持匕首戳伤后被迫拿菜刀防卫,互殴过程中砍了追打自己的薛某,制止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姚某之行为属正当防卫,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在不法侵害人薛某已经受伤逃跑、不法侵害已经停止的情况下,正当防卫就已经结束。这时姚某在明知会伤害他人的情况下继续持刀追砍薛某,就应该以其所造成的后果定罪处罚。分分钟姚某由一名受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供稿人:索耀中  成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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