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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让他身陷囹圄
日期:2017-04-03 20:08  作者: 

             逃逸,让他身陷囹圄

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

一个阴雨天,董某驾驶货车途经一岔路口与一辆无证电动三轮车发生接触,致三轮车侧翻倒地,车主头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肇事后,董某并未停车,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过往热心群众看到这一幕后驾车追赶,并根据车辆逃逸的方向联系前方群众拦截后董某才停车,但不承认驾车撞人,企图瞒天过海。交警部门综合各方面证据,查明董某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依照其逃逸的事实认定董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本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如果董某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是不需要羁押的。但董某却选择采取逃逸的办法来逃避责任,只能使自己的责任更大,最终身陷囹圄!

办案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肇事本是过失犯罪,肇事后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联系交警,拨打急救电话,勇于承担责任,减少事故带来的损伤。   (供稿人:索耀中 成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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