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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群众路线
日期:2013-05-03 00:00  作者: 

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群众路线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雷俊民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定地走群众路线,一切以为群众谋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支撑点、落脚点。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就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那么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充分体现为民宗旨,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已成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需要认真思考的命题。

(一)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群众工作理念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群众、血脉在人民群众、力量在人民群众,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我们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法宝。基层检察院是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一线平台,一定要以最广大的人民利益为理念,担当起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基本途径,把人民群众的关注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的所思、所盼、所忧。在检察工作中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作亲人,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作为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满意当作最高标准。要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见诸行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实现“中国梦”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深化阳光检务机制,加大检察宣传力度

实行检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央反腐“阳光工程”决策的一个重要举措 。基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检务,打破检察机关的神秘感。凡是不涉密的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要求,方便群众对检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要深入开展检察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走进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面对面认真倾听人民呼声,倾听群众诉求,并认真办理回复;要结合执法办案,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争取人民群众支持。要通过组织检察干警经常深入基层、融入群众,使干警在感同身受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要不断总结检务公开的经验,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进一步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范围,突出重点,扩大宣传面,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法律知识水平。认真落实检察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民意收集、沟通、研究和转化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来推行检务公开,建立宣传检务公开的信息网络,努力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要积极推行“民情日记”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民生检察联系点和联络员的作用,增强联系的经常性、有效性,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不断按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坚持惩防并举方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基层检察机关要围绕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扎实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坚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依靠群众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学习习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讲话,制定“讲大局、为民生、扩范围、提效果、促管理”的预防工作新举措。认真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力争取得良好效果,继续推进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努力保证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机制的构建工作,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预防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深入,让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花开千万家”,防腐于未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强化 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特别是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力度,争取每年真正解决几个重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看到法律监督实实在在的成效。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之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价值追求,不平则鸣、不公则争,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积极推动者、忠实捍卫者。要刚正不阿,秉公办事,秉公办案,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决不因执法不公引发矛盾纠纷。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职务犯罪使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伤害的问题,对与民生关系直接的领域,如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因职务犯罪引发的社会矛盾,对在企业和农村因利益分配不公激化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地方,要高度关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不公正的做法该监督纠正的监督纠正,对犯罪案件要严肃查处,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受到保护,人格及时依法受到尊重,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人间。

(五)热情办好涉检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支持检察工作,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依法保护举报人、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反映的贪污腐败、司法不公等方面的线索并建立督察、反馈机制。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办案人员都要认真评估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矛盾的措施。深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使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刑事政策真正在执法办案中得到落实。深化“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修复”的三段式涉检信访处理机制,不断完善首办责任、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案件回访等制度,探索建立涉检信访终结退出机制,并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人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民政救济、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基层院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要认真对照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突出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履职、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要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机制之中,增强 “亲民、安民、惠民、护民、济民”“五民”理念,充分调动检察干警开展群众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其责任心和事业心,力促干警“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展现检察机关和干警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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