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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群众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日期:2013-09-04 00:00  作者: 

试论群众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发展壮大的三大有优良作风之一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2、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它是毛泽东同志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总结概括出来的。所谓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和党内外的群众结合在一起,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革命战争年代,我党走群众路线建立了政权,社会主义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是维护长治久安、和谐发展的坚强基石。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时期,刑事犯罪、腐败问题、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诸如移民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逐渐增多。检察机关是党委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的重任,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利。人民群众期盼检察机关检力下沉,期盼检察机关关注民生、走进群众。

当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少数检察干警执法为民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簿。在一些个案当中,有的干警机械办案执法,只注重法律效果,不重视社会效果,顾此失彼,到头来党委不满意,群众不高兴,社会有戾气;有的干警在办案中重打击,轻保护,只听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不听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只收集有罪证据,不收集无罪证据;有的干警执法态度恶劣,对群众生、冷、横、硬、推,耍特权,逞官老爷威风;有的不重视听取被害人意见,漠视群众的合理诉求等等。

(二)检察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很高。近些年我院新招录了一批年轻干警。他们当中大多是“刚出学校门又进机关们”的“愣头青”,拥有大学学历,但欠缺社会阅历; 有的同志干了好几年的检察工作,但都是成天坐办公室,和文件文字打交道,长期脱离群众,与群众少有接触;一些同志在与群众的接触中只做表面文章,对于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群众工作能力不高,把握不了群众心理,缺乏群众工作方法,对群众工作不愿做、不会做、不敢做;一些同志张口“之乎者也”法言法语,出口成章,群众听得云山雾海,不知所言。

(三)检察机关存在着“最后一公里”问题。众所周知,政法系统中的公、检、法、司四家中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三部门都在乡镇设了派出机构,唯有检察院未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这就造成检察机关“最后一公里”问题,与基层群众距离较远,与人民群众接触较少,难以第一时间听到人民群众的诉求,对人民群众的期盼不够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够了解,很多群众对检察院的职能定位一无所知。

新时期,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以为,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首先要思想领先。思想支配行动,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先有思想、后有行动。有正确的思想才有正确的行动,有积极的思想才有积极的行动,有统一的思想才有统一的行动。对于思想支配行动这个道理,毛泽东在《论持久战》讲战争中的能动性时,也对这个道理作了明确的阐述:“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卷,第477页)。

可见所有工作中的问题都由思想产生,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做群众工作,首先要把人的思想搞正确,尤其是要把与群众打交道的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搞正确,要有一个良好的为人民服务的心态,要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思想认识和鲜明的主题,只有这样为民务实清廉的承诺才会落到实处。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的政治优势。面对新的形式,要让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适应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创新。把检察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与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密不可分。下面就如何加强群众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浅谈几点建议。

(一)贯彻“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重要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要不断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法,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保持检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和改进检察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党要管党,通过党的经常性工作,把每一个检察党员管住管好,真正把检察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广大检察干警完成新时期检察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从严治检,从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执行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切实抓好“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落实。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防范,把监督的关口往前移,努力做到检察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实行到哪里,把党内监督、上级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代表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实效,切实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认真解决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坚持群众路线,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紧密围绕人民司法为人民,公正执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人民司法,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宗旨教育和以公正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打牢秉公执法、勤政爱民的根基。

(四)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检察机关的地位、作用,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情况的关注。实行对检察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对检察人员的多方面表现随时进行灵活考察,注意掌握思想状况、工作作风、纪律、业务行为和表现,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思想分析会,分析队伍思想状况,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有益于增长才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让这些活动占领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思想和行为阵地。提倡和引导检察人员业余时间多学习,鼓励他们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外语、办公自动化等技能,采取积极措施为检察人员的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奖励自学成才的检察人员,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张玮)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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