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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认识
日期:2013-09-04 00:00  作者: 

对新时期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认识

   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马惠萍

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弘扬执法为民这一主旋律、树立检察机关亲民爱民形象、提高检察工作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赢得党和人民信赖支持的重要途径。认识和做好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行检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的窗口,对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起着重要的舆论保障作用。

一、对新时期基层检察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检察宣传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这也是检察机关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之一,准确把握检察宣传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新闻性,以反映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为重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尊严为目标,通过检察宣传进一步提高干警爱岗敬业的意识,起到端正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发挥每个干警参与检察宣传的主观能动性,树立人人为检察事业添光彩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的窗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加大宣传深度、力度、广度和幅度,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下乡镇、入乡村、进社区,以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及其法律监督职能的知晓率,方便群众诉求的表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不断增强检察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有利于铸就具有实践特色的检察“品牌”。检察宣传的目的,不是为了登报纸、上电视,也不是图虚名搞些花里胡哨的事情,更不是简单写几篇稿件就能达到目的的。检察宣传工作成效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工作是否具有实践特色、“品牌”效应。只有把检察工作主题和群众所需所要紧密结合起来,从群众的关注点着手,使检察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所表达,从而不断提高检察宣传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铸就具有实践特色的检察“品牌”,实现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刻认识新时期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现状及成因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更加活跃,做好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面临更加复杂的社会局面,随之而来的是民主法治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通过司法机关维护自身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对实现自身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故只有深刻认识新时期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现状,才能更加重视和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主动宣传意识不强。法律所固有的谦抑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宣传所办理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积极性。一直以来,基层检察院就有注重“业务第一、综合第二”的思维,况且大部分干警认为宣传工作只是办案工作的“副产品”,“重办案、轻宣传”的思想根深蒂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检察宣传与检察业务的有机统一性,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宣传有画蛇添足之效。

二是宣传主体力量较弱。通过近几年的观察发现,基层院的宣传主体往往就是几个人,除了区院有可能固定一、二位检察人员专职检察宣传工作外,别的县院基本上都是由个别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干警承担本院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大部分干警对检察宣传的内容、形式的更新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对于检察宣传骨干来说尽管是有一定文字功底,但毕竟是未经过新闻学的科班学习,工作后也很少受过系统的培训,相比而言自身写作水平提高有限,遇到工作中的亮点、可写点时往往表现出力不从心之感,明显达不到及时、全面地报道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成果这一基本要求。

三是现有宣传方法缺乏多样性。笔者就近三年基层院的宣传报道进行了粗略统计,发现80%以上宣传报道是以文字宣传为主,在文字宣传中配图片的仅占10%左右,大约有40%的文字宣传是以广播稿的形式宣传的,而且县级广播台的采用率会更高些,主要出现在新闻类、访谈类栏目中。其余20%主要是拍摄各类电视宣传片,内容涉及法制宣传、进村入户开展助穷帮扶、队伍建设成果展等。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风采,尚处于初级阶段,外网上的检察宣传有待迅速提升。

四是现有宣传角度刻板狭窄。由于受到所处的时间、条件、设备等各类辅助器械的局限不能够很好地根据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进行一些有深度和广度的宣传报道,很多时候是以就事论事的现象类、活动类、信息类报道为主,导致宣传角度过于刻板狭窄,当然也就不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宣传模式了,宣传报道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也就无从显现了。

三对做好现阶段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宣传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正确把握检察工作与检察宣传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性,是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前提条件,坚持把检察宣传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健机制、优资源,夯责任,确保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人人参与、全员覆盖机制。新时期的检察干警要与时俱进,不仅要干好检察业务工作,还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在干警中牢固树立起检察业务与检察宣传并重的思想。强化宣传力量,成立检察宣传工作机构,从长远角度看,单设检察宣传机构,不仅体现了形势的需要、领导的重视,更是检察宣传工作由模糊走向清晰、由零散走向正规、由兼职走向专职、由台后走向台前的需要,切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总抓,各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初根据各科局室的特点,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将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宣传成效。由于检察宣传是一项政策性、理论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尤其是在兼职人员多的情况下,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就必须坚持“边学习边提升”的理论,开展学习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开展“标题提炼班”、“写作初级班”、“案例模式”等各类培训班的学习,使宣传人员能够掌握更多的写作知识,立足实践这一前提,坚持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练笔,在练笔中提高,努力把握学习机会,从而尽快提高自身的宣传工作能力与水平,努力使检察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创造性。

三优化宣传环境,加大奖励力度。当前,检察宣传工作已经进入“全媒体时代”,报刊、网络、微博成为信息宣传的主要阵地。宣传的简要化、图片化、个性化和网络化、公开性、即时性成为全媒体时代的重要标致,这对我们检察宣传工作提出来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宣传工作的“全媒体时代”,就必须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切实优化宣传环境,投重金为检察宣传购置所需的数码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电子屏幕、便携式录音录像等设备,全面提升检察宣传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及时将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及工作亮点以检察新闻、电视专题等形式,向上级领导机关和社会新闻媒体汇报、宣传,引导群众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法制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让干警有地方读书、有机会随时浏览新闻,有精力读书、有可能进行网上冲浪,为检察宣传储蓄一支生力军。加大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力度,年初时将检察宣传经费列入院经费预算,作为宣传奖金,制定详细的标准,规定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的奖励措施和奖励标准,并及时兑现。

四讲究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现在的检察宣传工作不再是过去那种“写写稿、上上报”的形式了,宣传工作的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宣传骨干不再局限于写稿,还承担着涉检网络舆情监测职责。为了迎接新的挑战,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力度,搭建法制教育新平台。充分利用新兴的公共流动平台在繁华商业区、公交车站台、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制作检察执法公益广告牌,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尝试开通检察微博,与网上举报结合起来,既能宣传检察事业又能获得案件线索,必将进一步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在宣传形式上,文字和图片相搭配,广播与电视一齐上,常规宣传和网络宣传齐头并进;在宣传数量上有量的突破,在宣传质量和效果上有质的飞跃。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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