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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3-12-09 00:00  作者: 

关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几点思考

神木县人民检察院  杜婧媛 

有学习才有发展。面对时代飞速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检察机关唯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检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牢固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学习理念;如何培养“不能则学,不知则问”的学习习惯;如何建立“以学习带工作,以工作促学习”的学习机制,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点努力。

一、 建立全面的保障机制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离不开领导重视、组织安排、制度约束、设施设备和激励机制等必要的条件。

1.建立有力的组织领导。群雁高飞头雁领,领导的理念和支持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一把手要以积极的姿态,将此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分析本单位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应用新思维、新观念和新方法,开拓新的管理模式,制定学习型检察院的建设蓝图,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指明方向,指定具体负责人,切实将创建活动做实搞深。
2.制定完善的学习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制度保障必不可少。围绕主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政治教育活动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考试制度》及《新进干警培训制度》等,明确规定学习对象、时间、内容、考勤、考核、考评等,制造学习压力,确保创建活动有章可循。

3.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要舍得投入,提供利于开展学习活动,方便干警学习的设施设备。购买电脑、学习资料、订阅报刊杂志、连接互联网、检察专线网、建设视频会议室,围绕创建工作,不断更新增添先进的学习装备。

4.增强干警的学习动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将“要我学” 转为“我要学”,在创建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检察机关可以将干警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竞争上岗、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报销学费和食宿费,足额发放工资,享受补贴,通过种种激励提高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创建学习型检察院要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源,扩大学习平台,增强学习效果。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现有的党政组织、文化协会、兴趣小组和当地县委、政府、高等院校、党校、图书馆、上级机关、兄弟院等组织资源,开展好院内的学习活动,利用好社会上的学习机会。

二、 开展多样的学习形式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要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本职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1.集体学习强化政治素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首先要提高组织的学习力,充分发挥整体优势。牢牢把握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正确方向,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党的理论体系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和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团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党组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各科室局成员、党支部、文化协会、兴趣小组等团队,集中志趣相投和工作性质相似的干警,相互切磋、共同进步,充分调动全院学习热情。业务科室干警可以就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交流办案经验,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动态。综合科室干警就党的群众路线、廉洁从检、队伍建设等讨论学习成果及心得体会,提高服务能力。

3.干警自学提升人文素养。除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引导干警把学习作为一种修养和境界,业余时间自由安排学习内容,满足个性化要求。广泛学习经济、科技、历史、文化、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兼收并蓄,开阔视野,丰富和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升人文素养,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丰富学习载体

1.借办案学习。工作是学习的深化,是学习的新平台,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全体干警要带着思考去实践,带着学习去工作,形成用以促学的良好氛围。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普通干警审查批准逮捕、出庭公诉、息诉接访、发现案件线索、开展主题活动、业务统计等工作进一步熟悉办案程序、熟练制作法律文书、规范整理案卷、深化法律条文理解应用,深入理解党政方针,不断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借宣传调研学习。宣传调研既能提高干警写作能力和工作能力,又可以宣传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要用硬性指标督促干警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业务科室可以结合办案,把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制改革中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等及时撰写成调研文章,进行研讨。综合科室可以利用日常办公撰写机关管理、党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宣传稿件。以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走出机关,深入城镇社区,走进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汲取百姓智慧,提高做群众工作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3.借各类活动学习。积极开展公诉人论辩赛、侦查监督技能评比、法警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训练、检察官教检察官等专项活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业务水平。举办廉政测试、红色教育和红歌比赛等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战斗力,切实提高党员干警党性党风,营造积极向上、情趣健康的检察氛围。

四、积极推动学习效果转化

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是创建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创建工作本身不是目的,关键要能够学以致用,把学习的效果体现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能够引领工作,既要有学习、有研究,还要有成果、有转化,切实提高检察干警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二是能够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强的检察队伍,带动检察队伍的精神状态,促进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展现检察机关良好精神风貌。在实践中,这两个方面不仅是引起检察机关领导同志重视创建工作的关键,也是调动检察干警参与创建工作的关键;不仅是保证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持续推进的关键,也是检察工作的时情、世情、民情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经受住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考验的关键。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一场深刻的组织变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没有现成的方法,需要全体检察干警全身心的投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埋头苦干的实践,不断推进创建工作,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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