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理论 >> 详细内容
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建议
日期:2017-04-03 20:28  作者: 

量刑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就被告人应当适用的量刑问题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诉讼活动。量刑建议作为一项促进司法公正的制度,目前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操作程序和规程。结合检察工作实践,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量刑建议制度,笔者建议当前应做好两项工作:

一、要补充或制定检察量刑建议的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

一是补充《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要把量刑建议权作为检察机关的职权之一予以明文规定。建议作如下补充:“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或法庭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对被告人的量刑问题提出明确的请求意见并说明理由”。

二是制定有关量刑建议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刑事案件的检察量刑建议问题加强沟通和磋商,联合制定有关操作性强的司法解释,用以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具体工作。同时,检察机关也要结合工作实践,尽快出台具体的《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实施办法》,统一并规范量刑建议的提出形式和内容标准,使各级检察机关在行使量刑建议权的过程中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要完善明确的检察量刑建议的提出形式和标准

一是量刑建议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应当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并明确提出的具体标准。

二是量刑建议的具体标准,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对于一罪的一般案件,适宜采用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即在法定幅度内压缩量刑空间,并考虑量刑情节和刑事政策的影响,形成有一定幅度的量刑建议。对于数罪并罚的案件,检察机关公诉人可以分别对各罪发表量刑建议。由于刑法总则已经确定了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所以,公诉人不宜再对数罪并罚的总刑期另行提出量刑建议,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期由法院综合裁量为宜。

三是量刑建议的文书内容应该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量刑建议和求刑理由这三个方面。在格式上,应该像《起诉书》一样,有统一、规范的文本格式和文件编号。《量刑建议书》应是一式两份,一份附起诉卷备查,作为审查判决的依据;一份作为起诉书附件送达法院。作为《起诉书》的随附性法律文书,《量刑建议书》不仅要成为法官量刑时的重要参考,而且还要在法院判决中予以体现,并作为法院入卷归档中不可缺少的材料。

(杨越平)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