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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日期:2015-04-17 00:00  作者: 

浅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段华

 

司法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独立警种之一,是一支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有教养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队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司法警察队伍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警察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担负的特殊使命,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有既不同于普通人民群众,也不同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道德要求,这就必须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随着人民检察院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对担负着警务保障任务的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如何提高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提高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水准,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成了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

那什么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呢?概括地说,司法警察在其工作的职业活动中,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时应该遵循的适合自身特点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由于司法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其职业道德与其他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不同,最显著的特点是“依法性”。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正是基于调整好司法警察与当事人、行为参与人、犯罪分子以及与公诉人、律师、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之间都有特定的联系与道德关系调整。以明晰在依法履行职务时应该怎么做,如何去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要求

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十六字概括即: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1、忠于职守

司法警察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作为司法警察,应当十分珍视这一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要安心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这是作为司法警察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视自己的岗位为第二生命。牢固树立服务司法观念。服务司法是司法警察最根本的任务,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础。

2、清正廉洁

清正廉洁历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清正廉洁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内部一些人政治观念淡薄,受社会不正风气影响,思想观念腐化,有不廉洁正直行为,严重损坏了警察形象。

检察机关,是国家专政工具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坚强依托。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应是社会公众最信赖、公信力最好的地方,司法警察身处其中,其加强清正廉洁这一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要严格操守自己的言行,让党和人民满意。司法警察清正廉洁道德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可以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和他人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贡献与索取的关系。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实践活动进行认识和评价时所持的基本观点。作为司法警察,应该持什么样的观点呢?人生的最高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和创造,而不是对他人和社会的盲目索取,一味地追求金钱和财富,攫取名利。作为司法警察要认真处理好实现个人目标与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使个人的人生目标与社会的道德规范符合法律规范。

(2)要公正无私。公正无私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最本质的要求,它要求每个警员要爱恨分明,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公道正义,光明正大,胸襟坦白的高尚伦理道德精神。

(3)要艰苦奋斗。艰苦奋斗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如果我们要是丢掉了这个传家宝,结果只能是天下是少数人的天堂,铁的事实告诉我们,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不仅是清廉的一种体现,也是做到清正廉洁的基本保证。

3.服从命令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检察院的一支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它的一切管理模式都是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所担负的特殊使命,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要有严格的纪律观念。令行禁止的作风,以及顾全大局的良好心态来规范每一个警员。因此,要绝对服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指示。

4 .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所体现的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核心问题。“严格执法” 就是要求严明法纪、不徇私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以上仅从几个基本要求概述一下。下面,就司法警察如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出肤浅的看法。

二、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方法、途径。

1.自我修养

中华民族历来非常注重和强调个人的自我修养,马克思主义不仅主张自我修养,而且对自我修养提出了崭新理论依据与指导精神。自我修养的方法是多方面的,但从共性方面来说,基本的方法是:(1)“自省”、“慎独”, 这是进行自我修养的两个彼此联系相互作用、行之有效的方法。(2)言行统一,言行一致。言行一致的要求是“言必行,行必果”,诚实守信,说一不二。中华民族自我修养的传统方法是非常丰富的,如“自责”、“自勉”、“自信”、“自强”、“克己”、“守分”等等都可以作为借鉴。要把加强司法警察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要把加强司法警察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实践中。

2.学习

学习方式上一是自学,自己自觉地学习是最关键的,要像雷锋那样善于挤出时间学习。二是集体学习,司法警察队伍应当建立正常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三是举办培训班,针对某些课题组织警员轮训、有目的地灌输和教育。学习内容上要丰富多彩,不仅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政治理论,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要认真学习先进的典型事例和优秀代表人物,如雷锋、焦裕禄、郑培民等,还要经常接受警示教育,借鉴反面教材,时刻警省自己。

3.作风养成

作风养成对于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来说有着特定的联系与要求。因而把作风养成作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来要求是非常必要的。外在素质主要是衣着、仪表、仪容等。内在素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具有正义感,不恃强凌弱,待人宽宏大量,总之,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展示司法警察风采。

4.与时俱进,坚持实践

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不仅仅是理论研究或教育灌输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与时俱进,坚持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才能更好地改造自己。在实践中首先要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大致观念也随之进步,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认同也有所变化。因此,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马列主义理论道德修养,勇于创新、丰富知识,坚持对的,改正错的,用实践指导思想,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

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可以为司法警察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是保障诉讼效率实现的前提和保证,总之,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实践活动不断发展的需要,所以,司法警察的认识也要随着社会发展产生新的认识,获得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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