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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推进涉检信访改革的思考
日期:2015-07-14 00:00  作者: 

正确推进涉检信访改革的思考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边建鑫

涉检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特殊渠道,也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手段。基层检察院依法接访、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强化法律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职能部门。因此,如何妥善处理涉检上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问题在我们日常接访工作中尤显重要。

  产生涉检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个案处理涉及环节多,当事人对处理产生不满都可能引发连环上访。当前相当一部分涉检信访是由工作机制不完善引发的。兴平市2014年上半年的涉法信访给兴平人民法院下达7件息诉指标,给兴平检察院下达一件息诉指标,这个指标就是贺某某民事抗诉案,从这个案件的息诉过程可以看到:检、法等司法部门之间,有遇到疑难案件或棘手案件,担心承担责任而相互推诿,在案件处理、答复中不及时通报情况,不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造成当事人对执法机关不信任而引发再次上访;二是对涉检信访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造成办案作风不实,后续工作方法不当,使矛盾上移;三是部分上访者存在认识误区,对法律理解不全面,不懂案件的管辖分工及法律程序,有些申诉人片面认为,要想使自己的案件及时公正处理,只有找党政机关进行干预,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有的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了解,片面夸大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和作用。信访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姑息迁就,对越级上访者一律让基层部门接回,并限期解决,一定程度滋长了个别上访人的重复上访、缠访等;还有对举报线索的查办力度或查处结果与举报人的期望相差太远而引起重复、反复举报,甚至越级上访。

    检察机关的控申举报部门,是检察机关对外联系的窗口,要把信访举报作为工作重点,从接待、信访、线索分流三大方面来抓,才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1、抓文明接待。坚持即抓举报中心接待又抓检察长接待日,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2、抓信访工作。要做到信访工作“四无”:无信访老户,无积存信访线索,无矛盾激化案件,无越级上访人员。在日常接待工作中要注意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对多人举报、联名控告,迅速调查疏导。在处理集体上访时,要头脑冷静,严格依法办事,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对告急访的,坚持急事急办原则,防止矛盾激化。3、抓线索分流。要把所有的举报信件、信访登记成册,确定专人负责,报检察长掌握,经举报线索评估后再实行分流初查。这样做目的是使所有来信都能在七日内分流完毕。依法正确、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化解社会矛盾、处置涉检信访的重要手段。

处理涉检信访应注意下面几点对策

     1、端正思想认识,不能以“闹事”看问题。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维护国家司法严肃性、公正性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来信来访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当事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理有争议或不服的事件和案件。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到检察院来信访,就是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尊重和信任。如果基层检察院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不主动、不热心,以“闹事”来看待群众的正常上访,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是放弃法定权力,是失职。要进一步认识涉检信访工作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作用。通过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起基层检察院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畅通体察民情、为民解难的途径,能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也能体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

  2、接访态度热情, “信访无小事”,接访工作人员一定要换位思考,要有耐心、诚心、爱心、热心和细心;手中正忙的工作停下来,听群众诉说,心中的不快不要表露出来,给来者好的心情;尤忌耍官腔、摆架子。视人民为父母,要帮助来者解决实际问题。合理的要求正面答复,不耍滑头;情况待查的,要明确答复时间,不能让人遥望无期;无理取闹的,既要坚决回绝,不可无原则迁就,又要讲清法律和政策,讲究答复技巧,避免矛盾激发。一些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群众,有些心里紧张,说话结巴,词不达意;有的事无巨细,喋喋不休;而集体上访则一般是矛盾十分激化,上访者情绪冲动。遇到这些情况,接待干警的言行举动所表现的热情礼貌,就给对方一种亲切感和信任感,反映情况就更自然真实。为此,我们必须端正思想,正确对待,要坚信绝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拥护党的领导的,大多数群众是愿意听从劝说、解释和积极配合的。

3、处事方法得当,是非观念鲜明, 在来访接待中,有时可能会出现僵局,上访者死缠硬磨,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无理取闹。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既不能任其纠缠,也不能采用高压手段。克制情绪,坚持原则,切不可动辄训斥,以权压人。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言词郑重,语气果断,向上访者表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高度重视,对待群众提出的种种要求表示心情可以理解、处境令人同 情,待群众情绪稳定后,再引导群众认识事情的复杂性及所提要求中存在的不合理性。不能拿“许愿”下台阶。一些特殊的上访户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门纠缠,许多是我们答复不果断或乱许愿造成的。接待上访时有两忌:一忌推上推下。只要是自己管的事,就要负起责,就地处理,不要推给上级院或别的部门、别的领导,这些上访者一旦转一个圈儿又回来,解决问题的难度就可能加大,造成工作的被动。二忌含糊许愿。上访者提出的事能办就能办,不能办就讲明不能办的原因,给予明确答复,切勿吞吞吐吐、模棱两可。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机关信访部门不单是简单的接待,而是一条联系党和群众的重要纽带;干警不仅仅是单纯接访息事,而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政策法规的执行者。

对涉检信访机制建设的设想

  对于上访者来说,推诿和扯皮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接待上访人员是联系群众,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的一条重要渠道,因而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上访群众,认真了解和处理问题。如果对一些应该接待的上访者推着不见,躲避“是非”,就有可能使上访求见者越聚越多,造成工作的被动。为此,要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引导侦查,对侦查部门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错误行为,保证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客观、及时、全面。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发挥检察机关的桥梁作用,定期召开公检法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多方联席会议,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包括“联合调查、联合听证、共同答复”等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的做好息诉工作。三是建立联络机制,建立专人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定期联络制度,深入社区、街道和乡村及时了解热点问题,掌握当前群众最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结合检察职能,注意在工作中展开预防、帮助工作,有效转化矛盾,防止信访产生。四是建立检察机关上下沟通联动机制,基层院不能一遇难缠申诉就问题上交,要主动请示上级机关,及时沟通案件信访风险,建立检察机关上下沟通联动机制,上级机关在遇到信访申诉时可及时与下级院共同规避缠访案件的发生。

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坚守法治底线和职业良知,结合我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应急处置、沟通协调、舆情引导等新形势下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能力,就一定能使我们做好日常接待工作,正确处置涉检信访,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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