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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调解化矛盾 促进和谐保稳定
日期:2012-07-05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白水县检察院  姜全利)近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对一起强奸未遂案件成功的进行了调解,使当事双方化解了矛盾,达成了谅解协议,促进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2012年2月28日晚,犯罪嫌疑人杨某在看歌舞时,碰见了与自己家斜对门、自己很熟悉的老同学段某(女),段某便叫杨某回家时用摩托把自己带上。歌舞结束后杨某骑摩托将段某带至附近一小路口时,杨某一时头脑发热,便欲和段某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便欲强行实施,结果由于段某反抗、打电话叫人,致使杨某未能得逞。

我院公诉科在受理了此案后,尽管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然而承办此案的张检察官在仔细审查了案卷之后了解到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系邻里关系,案发前双方家庭之间的关系很好。案发只因犯罪嫌疑人的一时冲动,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有悔罪表现。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当事双方家庭不致因此事结下深仇大恨,便未急于将此案起诉到人民法院,而是百忙之中专门抽出时间耐心的作起了调解工作。先后来到了受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里,认真听取了当事双方的意见,了解双方的顾虑,积极对当事双方做工作,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使当事双方和解,达成了谅解协议。鉴于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我院公诉科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既是全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三问三解”活动,以访民情、解民忧的充分体现。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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