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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酿事故 一死一伤悔莫及
日期:2012-08-23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胡 磊 )2010年6月12日晚上10点半左右,王某让两个儿子去候某那要钱,因天黑不放心儿子骑车安全,王某和周某夫妇便骑摩托车去接儿子,不想半路却遭遇车祸,一死一伤。目前,该案正由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2010年6月12日23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任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无视交通法规,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后载朱某)沿310国道北侧路面由西向东行驶至310国道华阴段华山交通宾馆门前向东20米处,与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陕EU1930号二轮摩托车(后载周某)发生碰撞,致任某、王某、朱某、周某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华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定,任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机动车上路明文规定,一方面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另一方面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然而,现实中无证驾驶屡禁不止,这些人本身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技能,却胆大妄为,致法律于不顾,也更容易造成事故。笔者借本案告诫大家,珍惜生命,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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