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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获刑不思悔改 贪心不足再落法网
日期:2012-10-25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高飞  康维庭)横山县殿市镇朱阳洼村村委会主任朱某曾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刑满后仍不思悔改,二〇一二年其再次触犯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二〇〇五年间,时任横山县殿市镇朱阳洼村村委会主任朱某从横山县计划局领回本村道路补助款两万元,款领回后,朱某将其中一万元兑现给相关群众,将另外的一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该朱被横山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二〇〇七年,缓刑期满后,朱某采取拉拢欺骗的手段再次赢得村民的信任,重新当选该村委会主任。再次担任村主任期间,朱某仍然贪性不改,经常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挥霍浪费严重,并且作风霸道,从不公开账务,对国家给村民的相关补助款、项目款则迟迟不能兑现。深感受骗的村民忍无可忍,再次将其状告到横山县人民检察院。经查,朱某上任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吞国家退耕还林款35520元,用于其家庭生活开支。二〇一二年八月,横山县人民法院再次以贪污罪对朱某做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贪腐者的必然结局。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一些冥顽不化、心存侥幸的不法之徒,自以为绝世聪明,可以瞒天过海,岂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纸里终究包不住火,那些胆敢以身试法者最终只能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可悲下场。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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