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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检察人员行骗 骗财劫色终食恶果
日期:2015-09-09 00:00  作者: 

                         冒充检察人员行骗 骗财劫色终食恶果

犯罪嫌疑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终落法网。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将贾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初,犯罪嫌疑人贾某购买了保安制服,自称是西安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通过 QQ欺骗异性。3月,贾某通过QQ与被害人瞿某相识。3月21日,贾某约瞿某到宁强县 “枫林阳光”商务宾馆见面,在交谈中得知瞿某欲离婚,贾某趁机表示要与瞿某共同生活,并可以通过自己的关系为其办理离婚,当晚二人在宾馆同宿,后贾某慌称钱包丢失骗取瞿某现金1700元。3月28日,贾某慌称自己患病骗得瞿某现金2000元。4月1日,贾某以给瞿某办理离婚需向法院预交子女抚养费为由,骗取瞿某现金10000元。4月3日,贾某又以办理离婚需向法院预交结婚时收受的彩礼钱为由,骗取瞿某现金3000元。贾某将以上所骗现金全部挥霍。案发后,贾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全部赃款16700元,并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 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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