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警视听 >> 详细内容
非法讨债不思悔改 以身试法再陷囹圄
日期:2015-11-03 00:00  作者: 

近日,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替他人讨债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此前就因替人讨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替人非法讨债。因在讨债过程中,多次纠集他人强行拦截、殴打、辱骂被害人,情节恶劣,被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以来,蔡某某以替他人讨债赚取费用为由,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残疾人,对欠债人及其家属采用强行拦截、殴打、辱骂的方式索要债务,致使多名被害人受伤。其中在向欠债人李某某索要债务的过程中,蔡某某用利器刺伤李某某的腿部,并伙同他人将李某某肩胛骨殴打骨折(鉴定为轻伤)。在向欠债人胡某某索要债务的过程中,因胡某某系客车司机,蔡某某等人在车站将胡某某的客车强行拦截,将车轮胎气放空,并以抱腿、殴打等方式阻止胡某某离开。等胡某某的妻子、女儿赶到现场时,又无故殴打胡某某的妻女,并将二人咬伤。不仅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公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多次纠集他人强行拦截、殴打、辱骂欠债人及其家属,情节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因蔡某某曾经故意犯罪,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