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诉讼监督 >> 详细内容
澄城检察院“四措施”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澄城检察院“四措施”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今年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结合未成年人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实现依法办案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效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权利保障措施。首先是未成年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送达;其次是法定监护人到场制度;第三是依法通知法律援助制度,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四是强化未成年人诉讼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侵犯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情形并督促整改。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罚必要性审查措施。第一是积极主动听取未成年人的辩护律师意见;第二是依法减少对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第三是加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有效降低未成年人起诉率;第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采信。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帮教措施。转变帮教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帮教制度,为开展帮教工作创造条件,同时借助社会各方力量进行帮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入学、生活、就业等困难。

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措施。严审细查,深入了解涉案被害人情况,倾听其现实需要,对因被告人无经济赔偿能力,且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未必获得相应赔偿而陷入严重困境的案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有效缓解其经济方面的压力。(雷李强)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