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诉讼监督 >> 详细内容
潼关县检察院提升“五种意识” 确保监所工作落到实处
日期:2014-08-07 00:00  作者: 

潼关县检察院提升“五种意识” 确保监所工作落到实处

潼关县检察院监所部门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提升“五种意识”,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监所工作。

一是提升安全意识。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察,服从服务于维护稳定的大局。加大对看守所安全检察的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检察监督和重点检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二是提升监管意识。认真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检察,服从服务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格局。切实防止监外“五种人”的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升预防和办案意识。积极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服从服务于当前监所检察工作的总要求。把纠正违法行为同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促进刑罚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提升维权意识。认真纠正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超期羁押等各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服从服务于人权保障的刑事政策与立法宗旨。

五是提升规范意识。积极开展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争创活动,服从服务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总形势。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