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诉讼监督 >> 详细内容
一位人大代表的量刑建议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一位人大代表的量刑建议

“对雷某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在有期徒刑里选择最重的刑罚……”。2015年8月26日上午,商洛团市委书记、市人大代表曹艳萍在商洛中学全程参加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件庭审观摩后对商洛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她说:若判处有期徒刑十几年,减刑后服刑十年左右就出来了,对于雷某这种劣迹斑斑的惯犯是不足以平民愤的,对于发生在校园的暴力案件是起不到震慑作用的……。

这起校园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在去年11月,商洛市山阳县某中学两名女生因琐事发生矛盾,随即相互纠结雷某等社会青年与山阳中学学生卢某等人发生殴打,被劝开后又于两天后再次发生殴打,殴打过程中雷某从路边小吃摊随手拿起一把剪刀猛扎卢某左胸等部位,致卢某抢救无效死亡。该案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一度引起校园恐慌。案件发生后,商洛市检察院孟庆忠检察长深刻认识到校园安全教育刻不容缓,这次血的教训必须引起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孟庆忠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并将开庭地点选在了商洛中学,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关工委、教育系统30余人及组织在校学生400余人参加旁听观摩。市检察院充分听取了曹艳萍等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向法院提出合理的量刑意见,最终使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近年来,为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责任意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从规范司法  行为入手,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参加庭审观摩、主动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们对检察机关在检察职能发挥、服务发展大局、检察队伍建设、执法形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于商洛市院积极主动联络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放的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杨小芳)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