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反腐倡廉 >> 详细内容
镇村干部同贪污 身陷囹圄悔已晚
日期:2012-12-1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镇巴县检察院   孟 宏 俊)利用职务之便利,虚报受灾农户的花名,将国家补助给受灾农户的资金共同侵吞贪污。近日,经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判处犯有贪污罪的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董某系镇巴县青水镇政府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系某村一名包村干部。张某系该村村委会主任。2011年“7.24”洪灾过后,上级给该村了175户灾后重建指标,每户1.7000元钱。该村的名额申报和资金的兑付工作主要由董某、张某负责。

他们两人在设计灾后重建户指标时,以本村村民“小张、孙某、胡某、王某”四户的名义申报。这四户本身没有受灾,也没有修建房屋。更不知道自己被村上报为灾后重建户,也没有谁给兑付过救灾资金。在灾后重建工作结束验收过程中,董某、张某二人隐瞒了“小张、孙某、胡某、王某”四户修建房屋的事实,先后将这四户的救灾资金共68000元支取,二人平分,都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这正是应了恢恢法网,疏儿不漏。当他们两个被收监入狱后,悔恨自己没有珍惜党和人民给他们的权利。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