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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政协专题调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日期:2017-06-08 08:16  作者: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为了巩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促进其深入持续开展,近日,岐山县政协深入凤鸣镇堰河村、八角庙村和青化镇凤家庄村、幕化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近年来,岐山县以“三延伸”、“全覆盖”为目标,先后组织实施“百村整治计划”和“整村推进工程”,在宝鸡市率先实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域全覆盖,岐山县先后荣获国最美宜居宜业宜游名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等多项殊荣。一批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生态示范村相继建成,全县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改观,提升了基层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虽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在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物品堆放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随着时间推移,有些村组出现反弹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参与调研的政协委员们集思广益、“会诊把脉”, 就进一步提高村民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巩固卫生整治成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细化工作责任、量化考核任务、明确奖惩措施、定期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重突击、轻日常,重整治、轻管理的现象;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探索推行“街长”“巷长”制,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要积极学习其他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丰富管理方法。

二是拓展融资渠道,做好资金保障。一方面可采用财政补贴、村镇自筹、收取费用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运行维护资金难问题。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PPP”模式投入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政府单一投入的资金压力。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牢固树立讲究卫生、文明生活的健康生活方式。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弘扬周礼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文明卫生户”评选活动,通过评优树模,强化示范引领。(岐山县政协      杨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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