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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后的“仙人跳”——未成年人抢劫案始末
日期:2017-07-14 09:32  作者: 

零零后的“仙人跳”——未成年人抢劫案始末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申夏兵 郝鹏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办理了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从第一次作案开始到最后一次案发被抓获,以同样的手段作案不下十次,深谙其中套路,完全不像是心智不成熟的孩子。

案发当日,刘某,曹某等一行十人在酒吧玩乐,刘某用曹某的手机登陆陌陌,假装成女孩子在网上与男子聊天,约被害人在某宾馆见面。成功钓到目标后,刘某在QQ群中呼喊“干活了”,一行十人来到宾馆楼下,刘某安排曹某(女)先与男子见面,过几分钟后他带着几个人再进入房间,留两个人在楼下望风。于是在刘某的安排下曹某进了房间,不一会儿刘某带着人冲进了宾馆,假装曹某的男朋友质问被害人“你这么晚了带我女朋友来宾馆干嘛?你知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你这样算强奸!”被害人反抗挣扎,几人连打带威胁,抢走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千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整个作案过程分工明确,非常迅速,难以想象这是一群初中还没毕业的小孩,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对当中几个未成年人进行讯问时,其所表现的无所谓的态度实在让人震惊。

现案件已起诉至碑林区法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父母,现代社会信息发达,未成年人接受信息的渠道非常多,小孩也相对早熟,如果家庭教育在其人格成型的阶段缺失,造成的将是不可弥补的后果,希望广大父母在给孩子提供相对优渥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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