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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男子因感情纠葛遭群殴 不忍屈辱拿刀伤人
日期:2017-09-13 10:07  作者: 

 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查,46岁的李某是陕西省镇安县人,其因与朋友胡某同干一项工程而借住在胡某家中,由此结识了胡某的女朋友汤某,并与汤某一起吸毒。其后,胡某怀疑李某与汤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2016年10月12 日将李某带到家中,并纠集三位好友王某、何某和刘某“好好招待”李某。随后,王某、何某和刘某三人对李某限制人身自由近三个小时,并对李某进行盘问、殴打。李某趁三人没有注意挣脱束缚,跑到胡某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将吓得四处逃跑的王某、何某、刘某砍伤,其中王某和何某分别被砍至重伤二级和轻伤一级。

镇安县公安局于2016年10月24日对本案立案侦查,嫌疑人李某于2017年8月2日被刑事拘留。镇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李某在不具备正当防卫条件的情况下持刀伤人,虽有情可原,但仍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对其依法批准逮捕。(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杜长春  李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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