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 >> 视察调研 >> 详细内容
关于太白县提案办理情况的调查
日期:2017-09-26 16:22  作者: 
 

关于太白县提案办理情况的调查

冯燕艳 马千里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太白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共审查立案57件,分别交由1个党群部门、15个政府部门承办。截止目前,57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100%,委员满意率94.7%。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9件(A类),占提案总数的50.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7件(B类),占提案总数的47.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1件(C类),占提案总数的1.8%。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交的31件社情民意,分别交由3个党群部门、11个政府部门承办,目前也已全部办复完毕。从调查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满意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夯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交办提案,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抓早动快,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案办理,及时确定重点办理提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并主动与政协提案委、提案者联系沟通,积极协商办理。政协提案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密切协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跟踪督办,开展重点提案

对口协商督办,组织提案办理视察活动,推进提办双方协商互动,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严格程序,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坚持提案办理“三见面”(办前调研见面、办中沟通见面、办后答复征求意见见面)的要求和答复函“三级审核”(承办科室审核、“一把手”审核、督办部门审核)制度,严格办理程序,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农业局、水利局在完善提案受理、交办、办理、答复、回访等程序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提案办理“五定”(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管理责任制;县卫计局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六项制度;县生态办坚持将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各承办单位抓住重点,认真办理,提案所涉全域旅游、交通建设、中药材产业发展、殡仪馆建设等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有力,办理效果明显。如针对《关于对全域景区化进行功能区划分的提案》《关于大力推进药王谷等景区建设的提案》《关于提高姜眉公路沿线绿化节点品位的提案》,县委、县政府超前定位谋划,狠抓省级旅游示范县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太白县全域旅游规划暨5A级旅游县城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青峰峡森林公园、鳌山滑雪场、黄柏塬景区、药王谷景区建设,建设大地景观,实施姜眉公路沿线民居改造,开展环境整治,进行绿化美化,全力推进县域全域景区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慢城太白的影响力和美誉度。针对《关于打造太白县旅游交通的提案》,县交通局全力配合太凤高速启动、眉太高速前期工作以及潘太公路改造,积极实施县城北入口提升改造和太洋公路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进村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交通+旅游”发展模式,主动与陕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达成了开发路平沟景区协议,并在药王谷景区、青峰峡景区附近新建两处旅游服务区,拉开了太白县大交通建设的世纪工程。针对《关于把太白药谷建设提升到产业结构调整战略高度的提案》,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组建成立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中药材产业推进会,拿出82万元奖励扶持中药材种植大户,支持种苗繁育、规范化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引进圣峰、鑫皖、步长等龙头企业,成立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53个,全力打造“太白山药谷”品牌,已建成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区10个,注册中医药方面的工商商标5个,中药材累计留床面积达3.2万亩。针对《关于在县城修建殡仪馆的提案》,县民政局积极克服困难,在咀头镇黄凤山村北寺沟建设城镇殡仪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遗体墓穴494个,新建停车场2400平方米,服务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完成,预计2018年初可投入使用。针对《关于增设姜眉公路县城过境段交通安全设施的提案》,县公安局联合交通、安监、姜眉公路县城过境段工程建设部门,施划减速震荡标线51组,交通标线4万余米,安装橡胶减速带30条,路口指示标志牌等23块,警示灯4座;下一步,还将在该路段安装区间测速1组,完善违法行为抓拍2处、视频监控1组,实施对该段道路交通的24 小时无缝监控。针对《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县卫计局加强与人社、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医学类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培养、事业单位招考等形式,为县镇招聘医技人员21人,充实各医院服务力量,有效缓解了全县医技人员严重短缺问题。

  (三)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县委、县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提案办理情况。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定期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审阅办理意见;各专委会按照分工对口联系、协调、督促,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政协提案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坚持每季度对提案办理进度、效果进行督查,从办结率、面商率、满意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全县上下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聚集了工作合力,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答复率,没有真正把功夫用在解决落实提案所涉问题上,甚至对个别提案只复不办,敷衍应付。二是个别提案办理不实。个别承办单位因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对提案如何办理、怎样落实研究不透,存在

提案办理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提案,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致使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没有落实到位。三是回应答复不很明确。个别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答复针对性不强,避实就虚,答非所问,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回答不完整,甚至不作正面回答。有的答复介绍以往工作成效多,反映具体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少,个别提案答复模棱两可,没有明确的办理结果。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提案办理协商的宣传和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自觉把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与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切实把委员提案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决不能把提案办理当做额外的负担而敷衍应付。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应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协调,从布置任务、落实措施、督促检查、协商沟通、答复回访等方面层层把关,做到领导责任落实,承办任务落实,办理期限落实,办理结果落实,努力实现提案办理从“答复问题”向“解决问题”的转变。

  (二) 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认真落实《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不断健全和完善提案的征集提出、审查交办、承办回应、督办落实、答复回访等制度,在加强委员培训、严格提案审查、提高提案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在加强办理协商、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应注重增强提案办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力,主动邀请委员参与提案办理,虚心听取意见,加强协商沟通,拿出实实在在的办理措施,从具体工作入手,精细做实提案的办理、答复、回访等工作,落实好“三办三访”制度(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在办理之前、之中、之后分别对委员进行走访),着力办好提案、解决问题,确保委员、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

  (三)进一步增强督办实效。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开展年度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形成常态化的督办、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提案办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可选择一些委员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提请县政府及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开展以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的走访检查活动;各承办单位也应选择1-2件重点办理提案,真心面对,用心落实,细心办理,办出成效。政协提案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应密切协作、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提案审查、交办、办理、督办、协商、检查、通报等制度,通过走访、征求意见、座谈讨论、协商督办、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等方式,组织提办双方沟通意见、充分协商,形成提案办理工作合力。同时,应着重在增强提案督办工作实效上持续用力,完善年度督查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督促提案承办单位落实提案办理台账制度、提案内容与办理复文同步公开制度、提案办理回访调查制度以及知晓率满意度民主评议制度,加强提办双方对接,促进办理成果转化,帮助提案委员知情明政,提高提案办理工作透明度和委员满意度。对于所涉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及时答复委员;因客观条件所限,目前解决有一定困难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列出明确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落实。让委员既满意办理态度,更满意办理结果,力争在回应委员和社会关切的同时,切实把提案办理落实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实践中,真正取得实效。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