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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检察“三举措”强化案管宣传,增强检务公开透明度
日期:2020-05-13 16:49  作者:张泰英 张红艳 

近年以来,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三举措”,不断强化案管工作宣传,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增强检察权威。
     一是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为实现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严格按照《商洛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细则》,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季度督促制度,充分结合统计系统,汇总每月生效法律文书,督促承办人员及时公开。通过建立“四项注重”、强化“四项核查”、坚持“严把四关”、“三个四”工作法,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同时,将操作程序制成简单的流程示意图,发放承办人手中,对于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及时协调技术部门解决或向上级院汇报,建立学习交流群,贯彻执行上级院的相关指示要求,对上级院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提升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文书“零错误”目标,促进办案部门全面、规范、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2019年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二是调研信息宣传取得新突破。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建立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确定宣传主题和内容,多角度多形式讲述案管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并及时宣传案管职能及成效,总结好的做法,提炼案管工作经验,根据信息调研情况择优刊发,好的经验、做法推荐至市院案管办、县委政法委。2019年调研和信息取得量的突破,质的飞跃,成绩喜人。
三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定《丹凤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受理规则》,通过七条举措,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督促发布典型案例重要案件信息,加大流程监控力度,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系统操作流程,规范填录信息。为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丹凤县检察院关于协助司法局考察选聘人民监督员实施方案》,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做强做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张泰英 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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