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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思考
日期:2020-05-22 10:19  作者:韩俊英 卢玺 

基层检察机关推进

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思考

案件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适时有效监督。案管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核心部门,如何更好的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笔者将结合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谈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首先案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配备不足。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综合性业务部门,承担着“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工作繁琐且复杂,存在案管人员身兼数职,既承担案管、网络技术、检委办工作,又承担调研、基层党务等工作,造成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是思想上不重视,协调配合存在困难。案件的集中式管理,业务部门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业务人员只强调增大业务量不方便办案,而忽视信息共享操作快捷的便利,对业务网络化工作在流程操作过程中存在协调配合不够。再次工作开展不平衡,职能发挥不全面。案管工作职能发挥不到位,缺少常态化机制。案件质量评查开展不够深入,评查的积极性不高,重程序轻实体,方式方法单一,评查结果很少与干警的执法执纪档案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奖惩机制缺失,导致办案人员对案件评查重视不够,影响了案件评查的效能,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缺乏创新。最后技术后台支撑不到位,专业性培训较少。随着系统不断升级更新,案件流程操作相对不稳定,技术保障不足,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专业培训较少,依赖心理过强,造成案卡录入、系统配置、系统应用等出现新的状况和问题,不能及时自行学习研究解决影响案管工作的科学发展。

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笔者认为

一是要加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提高综合能力。案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选派精通业务,综合素质较高,具备全面的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的专业型人才充实到案管队伍中,借助办案经验,及时发现案件在程序以及实体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减少系统维护的难度;加强对案管人员、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通过自我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系统软件操作规范、指引手册,全面熟悉掌握专业知识,强化专业技能,不断巩固和提高熟练应用办案软件的能力,为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保障;同时,多组织网上学习、专家现场讲解、各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加强对案管工作的深度研究,积极适应司法改革、业务更新变化带来的新挑战,使理论研究成果适时应用到具体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岗位练兵,“一带一”传帮带活动,不断增强案管人员积极探索、创新能力,强素质、练队伍、树形象,打好案件管理工作基础,使案管队伍个个成为精英、能手。

二是要完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健全案件管理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范,强化案管监督职能。案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适应新情况、新问题,以走出去的形式,参观走访学习兄弟院先进制度和经验方法,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自身办案工作特点和办案需求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监督落实机制及奖惩措施,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科学的考评方式、案件通报制度、岗前培训管理等一系列办法、制度,使办案流程从起点到终点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有章可循,使办案质量从程序到实体各个环节的考核和评价有据可依。加强组织协调,促进资源共享,强化办案力量,扎实推进案管工作的积极开展。积极探索建立案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信息填录质量通报制度,构建案管与业务、技术部门相互协作,形成业务分析合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优化案管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的升级完善,充分依托大数据为决策提供服务。加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认真仔细做好案件填录工作,规范填录标准,实现对系统数据的有效监控;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资源,积极开展业务运行态势分析,通过对基础统计信息的综合分析,围绕重点工作、苗头性问题,揭示规律和特点,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推动纠正业务不规范行为,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是要深化改革共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稳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准确把握司改的形势与政策,通过健全完善统一业务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运用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留痕,从制度机制上实现对检察官权力的监督制约。同时,要敢于、善于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的监督力度,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切实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卢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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