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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文明实践行动承诺书
日期:2022-03-14 10:39  作者:李保玺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省级文明单位成果,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凝聚单位活力,2022年3月14日上午,我院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文明实践行动承诺书》。
       活动仪式上院领导就创建文明单位“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旅游”的重要意义做了深入讲解,要求全体干警高度重视开展此项活动,要深刻学习文明实践行精神动内涵,认真理解、付诸实践,做到用道德去引导自身行为,用文明素质去践承诺,自觉做城市文明的实践者、引领者。要求各位干警要率先垂范,努力提升自身文明素质,传播文明行为,自觉抵制文明陋习。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也要做文明实践行动的传播者,积极引导家庭、亲属、群众、自觉遵守《文明实践行动承诺书》。
        文明实践行动承诺书主要包括“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旅游”等相关内容,全体干警在仔细阅读承诺书后,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纷纷表示一定会自觉遵守承诺,做文明实践行动的示范者,文明新风的树立者,为我院文明单位创建贡献力量。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保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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