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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治理重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日期:2022-03-23 08:22  作者:李粉玲 

根据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虽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浅谈一下本人在工作实践中对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的一些看法:

一、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院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以来市院向该院交办重复信访案件9件,均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各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清理实施方案,对每一件交办案件均落实由副检察长包案,相应的部室负责人为包案责任人,并抽调部室专职人员进行包案化解,严格落实“一案三包”要求,依据高检院《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案件办结标准》,结合信访案件性质,严格按照标准,在信访2.0系统将9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该院办理的9件重复信访案件均为向上级院网上重复信访,其中1件属于该院原办结的案件,其余8件从未向该院进行信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以来,为群众信访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信访群众认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因此群众通过12309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控告申诉的信访事项大幅增加,造成大量重复信访。

2.部分群众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向12309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就必须对其信访的事项作出调查处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检察机关当前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够明晰,造成重复信访和矛盾上行。

3.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对信访事项诉求过高,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经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多次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以案释法,信访人道听途说,对信访案件片面认识,仍坚持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信访,从而造成重复信访。

4.信访终结工作落实不到位。极个别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已经办结,但因信访人诉求未得到满足,仍不能息访息诉。有的责任单位担心案件终结可能引发信访人缠访闹访,对已穷尽法律程序符合终结条件的案件一直不予终结。

三、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摆在当前重中之重位置抓紧抓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抓实抓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将群众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大限度控制重复信访增量,防止产生新的重复信访。

2.依托高检院《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案件办结标准》,加大化解力度,提升办结率。对新出现的重复信访将严格依据案件办结标准依法办理,把好关口,灵活运用结案方法,做到化解让群众满意,办结让领导放心。

3.压实首办责任,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压实首办责任,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诉求问题,防止矛盾上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转办交办和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源头和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加强检察人员法律业务和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牢固树立信访案件风险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释法说理水平,把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贯穿到信访受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4.多措并举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牢固树立检察机关“一盘棋”思想,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本院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上下左右联动,合力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检察长接访、司法救助及相关救济帮扶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方式,认真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对于穷尽各种手段仍不能化解的信访案件,要依法终结,有效治理涉检信访案件,减少重复信访,以此推动检察机关重复信访比例大幅下降,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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