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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日期:2022-04-25 10:46  作者: 雷雨 王慧霞  

  对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司法警察是检察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和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基层检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人员配备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作者从司法警察队伍管理、观念转变、业务培训等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配备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司法警察大队人员编制的规定和要求,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应保持本单位编制人数的一定比例,但相当一部分基层检察院警力编制不足、过少,且未实行编队管理,人员大都散在其他各部室,致使司法警察工作难以开展到位。

()警务保障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的武器、器械、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都有相应的配置标准,但目前基层司法警察大队警务装备符合这一标准的占一定比例,给司法警察大队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时带来困难,影响、制约训练和任务的完成。

()作用发挥不够。对司法警察大队工作重视不够,认识层面偏差,分不清检察官与司法警察的各自职能认为有无法警参与检察活动都不影响检察工作的进行,片面认为法警可有可无”、“难有作为”,甚至存在检警不分、检警混用,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法警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警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多错并举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一定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忠诚之基。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重要训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切实加强政治思想、警务职能集中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司法警察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提升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二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定期组织专业性技能比赛,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文明专业执法水平,同时要注重他们的学历教育。

)严格队伍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在人员配置方面,应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严格警员录用。充分考虑司法警察的最高服务年龄、学历、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特殊性、比例配备等方面,建立一支懂检察业务和办案程序,了解安全保卫知识,懂得使用警械具、会擒拿术懂电脑的司法警察人才队伍。理顺司法警察领导关系,落实编队管理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对司法警察进行集中培训和管理,实现上级检察院司法警察大(支)队对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垂直管理,使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作战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转变思想观念,关心关爱司法警察队伍在职务调整、使用和生活方面要与其他检察官一视同仁,努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消除个别部室或少数同志对司法警察“可有可无”的认识偏差;同时,司法警察要加深对自身职责的认识,使司法警察摒弃“工差、听用、打杂”的旧观念,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牢固树立司法警察是检察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的观念。

()发挥职能作用,融入检察办案要积极主动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检察办案活动,在全面履行好保卫机关安全、执勤等传统性警务保障职能的基础上,加强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联系,主动服务检察办案,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做到积极支持、大力配合,遇事不推诿,切实坚强警务保障,要保护好参与出庭、讯问、调查取证、公开听证、信访场所等诉讼活动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要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转型发展,形成检察全覆盖、权责清晰、衔接紧密、操作规范的司法警察体制。雷雨  王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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