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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培养路径
日期:2024-04-09 15:20  作者:耿鑫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下,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随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已全面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已形成,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已基本落实。当下,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已在巩固中深化,但基层检察机关基础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是基层工作中的基础,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通过调研发现,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主要由正式在编人员和在岗的聘用人员构成,一般所说的档案人员是指在编人员。其中,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在编人员数量偏少、在岗聘用人员较多、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和档案管理能力不高等问题。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探析档案人才队伍如何建设。

一、完善档案人员配备

在司法改革中,要求检察机关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检察机关档案工作专业化也要求配备专业的档案人员,建设专业化的档案人才队伍。首先,基层检察机关要重视档案工作。重视专业化档案人员的配备,依法配备专业的档案人员。其次,制定相应的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联合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2016)中关于档案人员配备相关内容和标准。再次,基层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规定,调配或招录正式在编档案专业及相关专业人才。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配备的监督和指导,推进档案人员配备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提升档案人员能力

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能力要求是多方面的。既包括运用档案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力,也包括运用信息技术知识的能力。首先,上级检察机关要重视档案人员能力提升,使档案人员掌握系统扎实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档案工作。其次,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熟悉检察机关业务,尤其是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能够指导办案部门开展诉讼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再次,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要掌握信息建设相关知识,为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知识储备。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要转变人才观念,重视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的培养。制定检察机关档案人才发展规划和档案人才认定体系,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能力培训和队伍建设,通过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档案人员综合能力,建设复合型创新型档案人才队伍。

三、拓展档案人员职业通道

建设专业、科学的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留住档案人才,最重要的是要突破档案人才发展的瓶颈,拓展档案人才职业通道,为档案人才发展提供多重的职业发展保障。司法改革以来,作为司法行政人员,档案人员受到最大的制约就是职业发展通道问题,这不仅直接影响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工资待遇,更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稳定性。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职业发展最大的局限就是空间小,待遇差,晋升难。为此,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要在司法改革中切实保障司法档案人员的职业发展,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过程中,切实解决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不受重视、职级晋升和相关待遇等问题,为基层检察档案人员职业发展提供多种途径。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应根据《档案法》第十一条关于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规定,与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商洽研究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使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可以依法参与档案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打通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阻碍,拓宽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真正关心和落实基层档案人员职业发展,留住档案人才。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基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发展以及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发展,也是适应国家司法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要重视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发展,基层检察机关更要转变观念,以问题为导向,重视档案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需要,以档案法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基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机制,依法为基层检察机关配备合理的档案人才。基层检察机关要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档案人才能力,提升基层检察机关档案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需要。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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