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而数字检察人才则是推动检察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检察办案、法律监督、司法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检察机关对既懂法律业务又通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需求愈发迫切。立足检察职能实际,探索数字检察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的有效路径,不仅能提升检察履职的精准度与高效性,更能为检察机关融入数字法治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筑牢人才根基。
一、数字检察人才的核心定位与能力导向
数字检察人才并非单纯掌握数字技术的技术人员,也不是仅熟悉检察业务的办案干警,而是兼具法律素养、检察业务能力与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从检察机关履职需求来看,数字检察人才需具备三层核心能力:一是基础数字素养,能够熟练运用数据分析工具、电子证据审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等基础数字化平台,具备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基本能力;二是业务融合能力,能够精准把握检察业务痛点与数字技术的结合点,例如运用大数据筛查公益诉讼线索、通过类案数据分析优化法律监督策略、借助智能辅助系统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创新应用能力,能够针对检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探索数字技术的拓展应用场景,推动检察业务流程优化与履职模式创新。
二、数字检察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的现状与优化方向
(一)人才结构的均衡性仍有提升空间。现有检察队伍中,具备扎实法律功底与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占比较高,但兼具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储备相对有限。部分干警对数字技术的学习意愿较为积极,但缺乏系统培训与实操机会,数字技能多停留在基础应用层面;少数掌握数字技术的干警,对检察业务的理解深度有待加强,难以将技术与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导致数字技术的应用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二)培养模式的贴合度可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多以集中式理论培训为主,培训内容偏重于技术原理讲解,与检察办案、法律监督等实际业务场景的贴合度不够紧密。培训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手把手”的实操教学与“沉浸式”的案例研讨,导致部分干警培训后仍难以将所学知识快速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数字检察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的检察实践路径
(一)精准构建分层分类的能力培养体系。立足检察干警的岗位需求与能力基础,构建“基础层—进阶层—骨干层”的分层培养体系。针对全体干警开展基础数字素养培训,内容涵盖案件管理系统、电子证据审查工具等常用平台的操作技巧,通过线上课程、短期集训等方式,实现数字素养全覆盖;针对业务部门骨干开展进阶能力培训,聚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公益诉讼线索智能筛查、类案数据分析等核心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实操教学,提升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应用能力;针对数字检察骨干人才开展精英培养,选派优秀干警赴科技企业、高校大数据专业跟班学习,参与重大数字检察项目攻坚,培养一批能够引领数字检察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创新多元化实战化的培养模式 。一是深化“岗位练兵+项目攻坚”的培养模式,将数字检察人才培养融入日常办案实践,围绕大数据法律监督、智慧检务建设等重点项目,组建跨部门办案团队,让干警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积累实战经验。二是搭建“检校合作+检企联动”的外部培养平台,与高校法学院、计算机学院共建实训基地,邀请高校专家、技术骨干开展专题授课;与科技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引入专业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共同研发贴合检察需求的数字化工具,在合作过程中培养人才。三是推行“师徒结对+经验分享”的内部传帮带机制,选拔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干警担任导师,与业务骨干结成对子,通过一对一指导、案例研讨、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实现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的双向赋能。
四、结语
数字检察人才的培养与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结合实践需求,持续探索、久久为功。通过构建分层分类的培养体系、创新实战化的培养模式,能够逐步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数字检察人才队伍。以人才赋能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检察助力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必将在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展现出更加主动的担当与作为。(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吕娜)
